财政部修订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规范大幅超提准备金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杨天悦

2019-09-26 17:20


经济

今天,财政部发布《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对《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令)进行了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则》中提出,对于超过监管要求的拨备覆盖率2倍以上,应视为存在隐藏利润的倾向(拨备监管标准为150%),要对超额计提部分还原成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征求意见稿》共十五章164条,与现行规定相比,未作修改4条,修订60条,新增105条,删除5条,增加了预算管理、资本金管理、投资管理、考核与评价等,并对原有内容也都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近年来,金融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在金融企业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中,存在准备金计提政策标准不统一、不明确等问题。另外,在代客理财等表外业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刚性兑付问题使表外业务的风险内生化,并且“过桥”性质业务使风险沿着委托链条传递等。

对此,《征求意见稿》修订了风险管理相关的内容。一是在总体要求方面,要求金融企业风险控制应遵循全面覆盖、逆周期管理、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等原则。二是在管理环节方面,增加了对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各环节具体操作规定。三是在风险缓冲方面,梳理了风险缓释的不同层次,金融企业应适当采取资产证券化、购买保险、运用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工具等方式规避风险,对准备金计提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统一,对于大幅超提准备金予以规范。

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例,监管部门要求的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0%,对于超过监管要求2倍以上,应视为存在隐藏利润的倾向,要对超额计提部分还原成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征求意见稿》还基于财务报表分析,增加资产负债管理和现金流管理等要求。并在重点风险方面,从关联交易、表外业务、委托业务、受托业务、担保业务等五个方面,结合相关领域新的风险特征,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财务风险管理予以明确。

目前,金融体制改革还在有序推进,针对一些具体的财务管理事项,如金融企业的考核评价、员工薪酬管理等,在修订中只提出导向性和原则性的要求,为下一步的改革留出制度空间。

图片来源:财政部官网


编辑:杨天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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