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同命同价”,10月1日起北京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2021-09-28 20:33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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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北京高院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自10月1日起,北京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将不再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试行按统一赔偿标准“就高”计算。

根据通知,全市法院受理的侵权行为发生于今年10月1日(含本日)后的全部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试行按统一赔偿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5602元,人均消费性支出为41726元。


编辑:蔡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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