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受疫情不能还款 银行经办人员免于追究责任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任敏

2020-02-1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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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大疫情防控财税支持力度情况、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情况。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表示,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监管政策必须要体现它的灵活性和弹性。我们要求各地方银保监局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这个情况下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突破常规、精准施策的要求,也鼓励各地方银保监局和各银行机构大胆的创新,我们将及时总结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推广。

在监管政策方面, 第一,在贷款分类上,因疫情影响出现贷款逾期的,在一定的延缓期限内,能够确保还款的不计入不良贷款,不记入信用记录。

第二个方面是进一步提高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对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地区和行业,对小微企业的贷款的不良容忍度可以再提高一些。

第三就是进一步落实尽职免责的要求。如果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小微企业是受疫情的影响,不能还款的,我们视为不可抗力,银行对经办人员和相关的管理人员应该免于追究责任。

第四个方面,就是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贷款损失的,要适当简化内部认定的手续, 从而降低疫情对小微企业信贷的冲击。


编辑:李拓 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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