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疫情期间在线教学纳入绩效,有突出贡献评职称享优待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任敏

2020-02-1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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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疫情期间,教师承担在线教育教学、在线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在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将享受政策倾斜。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防死守,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教师参加线下集中面授培训、集中职称评审、大型会议等集聚性活动。

为了保障“停课不停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因地制宜组织教师开展在线教学,明确授课内容、课程安排、授课组织形式,把握好教学内容的适量和教学时长的适当;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安排教师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不得要求教师在正常休息时间进行授课;充分利用国家网络云课堂、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免费平台,指导学生在线学习或收听收看。教师参加在线教学或网络远程培训,按照考核认定的学时数计入教师培训学时(学分)。教师承担在线教育教学、在线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

教育部还要求,加大对在防疫一线作出突出贡献教师的激励表彰力度。支持高校改革创新医药卫生等相关学科领域教师科研评价办法,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鼓励专家团队和领军人才集智攻关,尽快取得实际应用成果,为战胜疫情提供科技支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特别是高校医学院和附属医院中的优秀教师典型,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给予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设立关爱基金或出资奖励。

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掌握了解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困难,组织本地本校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关心和辅导。鼓励教师志愿服务组织因地制宜对防疫一线人员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子女进行看护和教育,为一线人员解除后顾之忧。

教育部将组织国培远程培训机构开放教师培训网络资源,向疫情严重地区的学校主动输送优质线上课程资源;并协同有关高校、教师发展机构等全力开放资源,为当地教师提供应对疫情急需的信息素养提升、心理疏导、卫生防疫等支援服务。


编辑: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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