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菊:凡心所向 素履可往,做密云水库和“两山理论”守护人
2022-01-18 18:45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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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菊是密云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人,工作中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审理涉水案件、制定法治保水工作意见、开展法治保水巡回宣传等,坚决筑牢水库生态环境治理的司法防线。2021年,王艳菊被评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

“庭长,咱们庭案件梳理怎么样?一月份能结多少?我们今天要定各庭一月结案任务。”

上午8点,王艳菊像往常一样坐在电脑前,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她所在的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要负责全院审判管理和调查研究,包括全年收案数量的预测和结案任务的分配。正值年初,督促各庭梳理案件,在各庭梳理的基础上制定各庭结案任务,确保全年均衡结案是她的主要工作。

年初的另一项重点工作就是统筹规划全院审判格局。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效能,在便利人民群众参与诉讼的基础上,探索打造专业化、特色化审判格局,王艳菊在总结去年全院审判态势运行的基础上,深度调研、科学测算,从优化审判格局调整、合理调配案件、强化审判力量配置方面为党组重新调整审判布局提供数据支持和建议。

由于溪翁庄法庭位于水库一级保护区,密云法院在溪翁庄法庭设置保水法庭,对全区涉水环境资源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理。所以在今年全院的审判格局调整中,心怀保水事业的王艳菊着重针对溪翁庄法庭去年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的工作成效进行研判,提出进一步拓宽溪翁庄法庭管辖镇域范围,将更多水库周边乡镇纳入溪翁庄法庭管辖范围,并探索进一步扩大环境资源案件范围,切实发挥溪翁庄法庭在法治保水中的优势和效能。

作为一名法官,除了部门内的工作,王艳菊还要负责审理行政案件。“案件审理工作更要认真严肃、一丝不苟”王艳菊说。让她记忆犹新的是2021年办理的一件行政诉讼案件。某镇村民郭某以没有住所为由向镇政府申请审批宅基地,因水库周边乡镇宅基地审批政策收紧,郭某的申请未得到批准,遂将镇政府和村委会诉至法院。接到案件的王艳菊第一时间和当事人郭某联系确定到现场进行走访的时间。

走访过程中,王艳菊得知,郭某和丈夫离婚时村里分了两间房,暂时由家人居住。随后,她去了镇政府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水库周边村镇宅基地审批政策。紧接着,她又马不停蹄地到水库执法部门开展座谈,确认郭某所在村位于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因此,郭某的申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我很理解当事人,房是农民的根,而且她从小在库区长大,和水库有感情,所以我们联合了村委会、人民调解员,一起去郭某家,从事理、法理和情理三个方面层层深入,与郭某展开推心置腹的交谈。”王艳菊回忆说。

“因为当事人家里有农活儿,我们去的时候尽量赶在她不用去地里干活儿的时候,往往都是中午、要不就是下雨天气不好的时候,要不去了见不到人。经过十多天,郭某终于打开心结。”和王艳菊一起走访的同事周荣怡介绍说。

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王艳菊对涉水库生态环境案件进行专题调研,深刻把握同类案件审理规律特点,从生态修复适用范围、责任承担、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度探索。

“目前对库区有哪些监管手段?水库一级圈退养过程中常发生的纠纷有哪些?行政处罚和刑事犯罪是如何衔接的?”在与水库执法大队座谈中,王艳菊聚精会神、心无旁骛,边记录、边思考,抓紧一切时间和机会“充电”,系统了解居于全国领先地位的“5+2”保水体系,倾听全国首家水源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司法需求,为搭建法治保水平台奠定基础。

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王艳菊提出在刑事追诉中一并要求生态补偿及全面加强生态修复工作的建议。结合密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她又带领干警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保水工作意见》,从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审理涉水案件、优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等7个方面提出24条举措,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审判工作中。在全面总结经验、梳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形成“1+4”保水工作模式,该模式被评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项目,相关经验得到中央政法委汇编推广。

调研中,王艳菊发现仍有部分群众存在保水意识和法治观念仍需加强、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为此,王艳菊以“法护生命之水,共筑生态屏障”为主题,组织策划法治保水巡回宣传活动。

“普法活动越丰富,越成熟,群众越能在日常生活中感知、体验到用法治守护青山绿水的幸福感。”王艳菊在策划保水宣传活动时说道。

为此,王艳菊开创了“夜间普法”新模式,利用晚上下班后的时间,组织干警前往潮白河公园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进行“法治保水巡回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和环保袋,宣讲相关法律知识。为了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实现水库周边一级保护圈内7个乡镇43个行政村全覆盖。王艳菊积极创新宣传思路,借助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公园文化长廊、村委会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全方位宣传,策划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报相关典型案例。

勇于担当、司法为民。王艳菊自2005年进入密云法院工作,先后在综合部门、商事审判庭、人民法庭等重要部门工作。始终坚定政治立场、秉持宗旨意识、热爱司法事业,立足审判职能,全力做好法治保水工作,坚决筑牢水库生态环境治理的司法防线。在此期间,她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撰写的司法统计分析三次在北京市优秀司法统计分析评比中获奖,多次获评“优秀共产党员”“热情服务先进个人”“综合保障先进个人”“优秀廉政监察员”。在2021年,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四年一度的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王艳菊光荣的被评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

王艳菊说“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官,日常所做的工作被看到、被肯定,使我备受鼓舞。我会做到守初心、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把日复一日的工作做好,相信平凡也能迸发出强大的力量,深耕司法善作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新的贡献。”

司法护清流,保生态密云山河锦绣;初心守正义,助绿色发展稳步前行。一代一代的密云人在守护密云水库的过程中留下了可歌可泣的故事,留下了值得传承的精神。王艳菊坚信,尘埃之微能补益山海,萤烛末光可增辉日月。接过老一辈人的接力棒,发挥审判职能和司法的力量,牢牢守护好密云水库这颗“燕山明珠”,助力辖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她责无旁贷,她一直在路上。

文:黄婧

摄:吴经纬

编辑: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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