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两年来采购或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近5000亿元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李如意

2020-11-24 20:09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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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下午,国新办举行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郭兰峰表示,消费贫困地区的产品和服务,不仅是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更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脱贫攻坚中的集中体现;不仅是帮助贫困群众把特色农产品卖出去,更重要的是引导贫困群众发扬“劳动致富、劳动脱贫”的光荣传统;不仅是促进贫困地区的生产与供给,也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形成新发展格局的举措之一。

郭兰峰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个部门和单位,拿出真招实招,投入真金白银,打通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全流程,协调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力量,有力有序推动消费扶贫工作。

一是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印发实施《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消费扶贫工作成效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0年)》和《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提供了指引。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了100个配套文件,搭建了消费扶贫“1+N”的政策体系。

二是消费扶贫的方式不断创新、效果持续扩大。针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差异,以及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方面加强渠道创新、强化协调服务,定向采购、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新模式不断涌现,推动消费扶贫规模快速增长。据初步统计,从2019年初至今,累计直接采购或帮助销售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近5000亿元。其中,2019年为1600多亿元,今年前10个月超过3300亿元,是2019年全年规模的两倍。

三是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氛围初步形成。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在江苏苏州、陕西延安成功举办两次全国消费扶贫论坛,并发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的倡议》和《巩固拓展消费扶贫成果延安共识》。今年9月,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主办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引导动员全社会购买和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推动形成消费扶贫“人人皆可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的全社会参与格局。


编辑:高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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