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平房容留两名卖淫女?古稀老太获刑1年5个月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莹

2020-09-16 10:35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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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古稀的金老太太在自家的平房里容留两名卖淫女向他人卖淫。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金老太太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68岁的退休老太金某家住西城区的一处平房。去年4月底,警方先后抓获了两名在金老太太家卖淫的卖淫女和三名嫖客。在调查中,两名卖淫女称,她们平时住在金老太太家,并和金老太太商量好,不用交房租,但是每次收到的嫖资会分给金老太太一半。

胡同里有“小姐”的消息不胫而走,有的嫖客甚至“慕名而来”。

警方将卖淫女和嫖客都处以了行政拘留处罚,金老太太也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周围人作证说,金老太太平时还会在门口为卖淫女招揽生意。检方审查后以金老太太在家中为卖淫女提供卖淫场所,容留两名卖淫女向多人卖淫为由,将金老太太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金老太太并不认可卖淫女、嫖客和邻居的证言,自称不知道卖淫女在其家中卖淫。

法院审理后认为,卖淫女、嫖客及其他证人与金老太太并无利害关系。他们的证言分别证明卖淫女在金老太太的家中卖淫,并将卖淫所得与金老太太分成,金老太太还会帮卖淫女揽客。

综合全案证据能够证明,金老太太明知卖淫女卖淫而提供场所,其行为符合容留卖淫罪的构成要件。西城法院判处金老太太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一审判决后,金老太太不服提出上诉,二中院近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王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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