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至今全市药店共登记、上报“四类”药品购药信息79万余条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乐琪 李祺瑶 张航

2021-10-24 16:50 语音播报



10月24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46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福义介绍,本市对进入药店有发热症状的购药人员,停止销售“四类药品”,引导至发热门诊就医。“四类药品”包括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也可称为“一退一止两抗”药品。“四类药品”的功能主治主要针对发热、咳嗽、乏力等,这些症状和新冠肺炎病毒引起的初期症状相似。市药监局已督促指导全市药店在店面张贴“新冠肺炎11种症状及附近发热门诊地址”提示,引导出现相关症状人员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同时,全面加强购买“四类”药品信息登记、上报、回访的闭环管理。10月1日至今,全市药店共登记、上报“四类”药品购药信息79万余条,监测体温超过37.3度人员3000余人次。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全市药店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做好销售实名登记,确保登记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可追溯,并及时向区政府指定的疫情防控部门上报信息。各区市场监管、医疗防疫、社区防控等各部门协作配合,确保购药信息登记、上报、回访实现闭环管理。


编辑: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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