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持续重拳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对关联单位和个人也要追责
2021-04-12 15:00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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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近期,民政部、北京市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了专门部署。

多年来,北京市民政局一直坚持“严”字当头、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始终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并通过市民政局官网、官微以及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了一批已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为进一步加大本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平安社会环境。今天上午,市民政局召开北京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赵学刚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此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有关情况,帮助公众进一步了解、识别、抵制、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共同维护首都的社会环境、群众的切身利益。

新闻发布会现场。

明确将五类非法社会组织作为打击重点

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

非法社会组织特别善于“蹭热点”“借商机”,从大事中非法牟取利益,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近期,部分领域、部分地方非法社会组织及活动又有所滋长。

上个月,民政部等18个部门召开了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七一”前一段时间集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具体行动。4月9日,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明确要打出声势、打出成效。

这次专项行动规模广、参与部门多、打击力度强、措施严厉,明确将五类非法社会组织作为打击重点——

1 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2 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 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4 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 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既需要政府部门落实好各项任务,也需要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同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综合治理体系,真正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的土壤。

截至4月,今年已查处34个非法社会组织

2018年到2020年,北京共取缔97个非法社会组织,具体名单可在北京市民政局官网进行查询。今年以来,截至4月初,又查处了34个。

非法社会组织主要包含三种类型

1、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这是最常见的类型;

2、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3、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近年来,非法社会组织以假乱真、招摇撞骗的手段越来越多。公众需特别注意以下三种情况——

别被“奖项”“便宜”带偏了。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冠以“高大上”的名称,打着传承民族文化的旗号,向相关人士直接邮寄或发送虚假评奖证书,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从中收取获奖者的费用。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先后取缔这种“发奖”“授牌”的非法社会组织23家。

例如,今年2月查处的“中国红色文化学会”、“国家非物质文化研究会”等非法社会组织都是这种情况。他们伪造红头文件及印章,以举办全国性评选活动为名头,授予个人文化艺术方面的荣誉称号和奖项,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奖品,再要求获奖者支付部分费用,借此进行诈骗敛财。

别被“包装”迷惑了。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模仿政府机关、全国性合法社会组织的做法,建网站、发文件,网站上链接时政要闻、链接各政府机关,发布所谓的红头文件,有的甚至自称得到政府支持。

例如,今年2月取缔的“中国跆拳道联盟协会”,与民政部正式登记的“中国跆拳道协会”相比,只是多了“联盟”二字,网站内容也有很多相似之处,迷惑性和误导性极强。

别被“名头”“名家”唬住了。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打着“政府”旗号,组织行业内的专家学者还有名人等为其“站台”“代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这类非法社会组织,破坏了社会组织正常的登记管理秩序,也是打击的重要对象。

例如,今年4月7日取缔的 “全国政府法律服务联盟”,由全国24家律师事务所发起成立,对外宣称是“我国首个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政府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平台及律师执业联合体”。“联盟”内部机构健全,还设有专家顾问团、联盟讲师团等,拥有上百家会员单位,近四年在全国多地举办多次大规模论坛会议。但是,就是这样一家专业背景极强的“组织”,却没有在任何部门进行登记注册。

多种途径精准识别非法社会组织

社会公众在参加相关社会组织的活动时,一定要事先了解一下社会组织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精准识别:

网站

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chinanpo.gov.cn/),通过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页面进行查验,可以获知其是否登记;

或者关注北京市民政局官网“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栏。

微信公众号

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我要查询”,也可查验其合法性;

或者关注“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及时了解本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最新动态及取缔名单。

热线电话

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北京市民政局电话65868811,提供相关信息,由民政部门予以核验。

通过以上方式,群众既可以用于辨别非法社会组织,也可以用于投诉举报违法线索。

对关联单位和个人也要进行法律追责

此次专项行动既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本身,也强化对关联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追究。针对非法社会组织,将从四个方面予以打击整治——

“发现一批”找准目标。开展线上线下全面排查,深挖非法社会组织的藏身之地、活动场所、传播链条,为打击整治夯实基础。

“取缔一批”打出声威。对非法社会组织案件,将实行快查快办,迅速取缔,不给他们继续活动的时间和空间。

“曝光一批”营造氛围。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渠道,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典型案例、查处结果等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惩戒一批”形成震慑。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对非法社会组织以及关联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信用惩戒,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次专项行动,对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单位和个人也要进行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的、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的、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的、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的、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的,民政部门、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向社会公示公告相关处罚信息,并对责任方采取信用惩戒手段。

党员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参加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特别是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代言”的,一经发现,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融媒体中心、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新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应依据民政部门信息对其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核实。如果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宣传报道或刊登广告、为非法社会组织出版宣传册、图书,宣传部门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火车、高铁、飞机、轮船、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及机场、码头、车站、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居(村)委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商业楼宇、写字楼等服务场所,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宣传便利的、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或办公场地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将责令立即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各互联网企业及其旗下平台,未认真履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以及信息发布审核义务、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服务的,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将根据民政部门的相关认定意见,依法依职责令其查封、关停非法社会组织平台公众账号和网站,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金融机构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开设银行账户等金融服务的,人民银行、外汇局等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金融机构相关违规行为。

社会公众要避免与非法社会组织产生关联。本次专项行动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即探索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信用约束机制,推进实施信用监管和惩戒,研究制定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在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获得荣誉、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的严格措施。

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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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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