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北京南站,司机和我说可以拼个顺路的一块走,他抽根烟的时间,有人上就上,抽完烟没人上就走。”
近日,一辆出租车停放在清河站西广场,乘客上车后,司机依然不出发,并不时透过车窗与其他旅客攀谈。执法人员遂上前了解情况。
“同志,同志刚才抽根烟,这就走,这就走。”司机边说边掐掉手中烟头准备发动车辆。执法人员叫停司机,责令其出示证件并向乘客询问情况。
面对乘客的话,司机顿时无言以对。
提示一:合乘并不违法
为解决打车难的问题,北京早在2013年就出台政策鼓励乘客合乘出租车,火车到站高峰期,打车人员扎堆等车,乘客可以选择合乘。
提示二:乘客有权拒绝合乘
交通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属于违法行为”。乘客拒绝合乘的,司机不能勉强。若司机仍要坚持合乘,乘客可以投诉举报。
提示三:合乘车费的计算
合乘过程中每位乘客需负担合乘里程部分的60%车费。
如果目的地不同,前一位乘客负担合乘里程费用的60%;后续乘客抵达目的地后,要承担其合乘里程费用的60%以及自己单独乘坐里程的费用。
提示四:都可获得乘车发票
出租车计价器可以多票分打,最多可为4位乘客分别打票。
提示五:合乘不同于“拼客”
“合乘”和“拼客”是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拼客”是指出租车司机为追求更高的利益多载客人,是出租汽车司机的单方意愿。对乘客的权益是有侵害的违法违规行为。“合乘”是指乘客经协商同意共同乘坐同一辆出租车的自愿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通讯员|朱先一
编 辑|谭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