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1100元调整为1170元。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于2020年7月起实施。
截止到2020年一季度
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
62021户
103037人
● 城市38882户、65007人
● 农村23139户、38030人
此次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综合考虑了物价指数和社会保障相关标准,兼顾了区域发展差异,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同时,还充分考虑了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这次低保标准的调整,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基本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共同富裕的具体体现,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的务实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兜住兜好民生底线,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编辑: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