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居民收入增长超百倍!首都市民钱袋子这样鼓起来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赵语涵

2019-09-20 21:39


70年

国际知名度假酒店地中海俱乐部今夏在延庆深山开业,一千多元一晚的价格挡不住游客热情,开业不到一周,近两个月的客房被火速订满;开在王府井金街上的乐高旗舰店,开业第一天就卖出了200多万元;刚刚过去的电商“99划算节”,电动牙刷、扫地机器人、洗碗机等升级消费品成为爆款……首都市民的生活水平伴着消费力节节攀升,背后离不开越来越鼓的钱袋子。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日前发布新中国成立70年来北京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居民收入篇”,报告显示,70年来,北京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收入增长超百倍。2018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6.2万元。

70年居民收入超百倍增长

伴随着GDP的一路上扬,首都居民收入也呈百倍以上增长。“从艰难爬坡到一路跨越,居民收入的增长不断提速。”北京调查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用38年时间突破千元大关,1987年达到1078元;在此基础上用14年时间首次跨越万元台阶,2001年增加到10399元;之后仅用10年时间突破3万元,用5年时间越过5万元。2018年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跃升至62361元,迈入小康生活。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990元,较1956年增长309倍,年均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90元,较1956年增长195倍,年均增长8.9%。

70年间,北京市居民收入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低速增长期,改革开放初较快增长期,深化改革开放高速增长期及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期。

从平均分配到多劳多得

市民张先生目前在一家互联网公司从事运营工作,其工资比重超过80%取决于自己当月的绩效完成情况。而张先生的父亲曾在一家国营工厂工作,他回忆,改革开放以前,工厂的工资实行以集体分配为主的“工分制”,基本是以平均分配为主。几十年间,张家两代人,不仅收入上差了几十倍,也勾勒出了我国在收入分配制度上的变迁。

新中国成立初期,作为过渡性分配制度,供给制和工资制并存,1952年,实行以集体分配为主的“工分制”,平均分配色彩浓厚。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冲破桎梏,明确指出“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此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改革开放后,北京全面贯彻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在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在城镇推行以“增强企业活力”为核心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先富带后富”,提高初次分配效率,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大幅提高。1978年,北京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仅为673元,2018年达149843元,增长了222倍。

值得一提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居民收入整体向“橄榄型”结构转变趋势愈加明显。,2018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10万元的家庭占49.6%,比2011年扩大26.9个百分点,各个收入分组的家庭占比也更为优化。

多元来源填鼓钱袋子

怀柔区渤海镇田仙峪村村民杨桂敏的闲置老宅曾是她一块心病。自打儿子在城区工作,她就跟着儿子住到了城区。“农宅不好卖,也租不上价,只能堆放一些闲置杂物。”杨桂敏说。

杨桂敏没想到,自己赶上了村里利用闲置农宅发展养老产业的好机遇。村里成立农宅合作社将闲置农宅从农民手中租赁过来,再交由合作公司开发成适合休闲养老的宅院。“几十万租金拿到手里,以后还能享受合作社分红。”杨桂敏笑着说:“做梦没想到能拿到这笔收入,这给儿子在城区买房解决了一大笔资金问题。”

市民的钱袋子越来越鼓,除了传统工资性收入的增加,还有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前来助力。70年来,北京居民收入逐步打破工资性收入占绝对主导的单一结构,转移净收入全面增长,经营净收入结构优化,财产净收入实现从无到有。

70年来,北京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成为居民增收“压舱石”。2018年,北京市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40489元和19827元,分别比1956年增长约179倍和196倍,年均增长8.7%和8.9%。

转移净收入成为居民增收新动能。1956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仅14元,2018年达到14445元,年均增长11.9%。2018年,全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286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0.6%,是第二大收入来源。

经营性收入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北京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数迅速增加,活力迸发,经营净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城镇个体户从1980年的0.3万人增长至2017年的45.6万人;城镇私营经济从业人员从2002年的4.8万人增长至2017年的307.7万人。2018年,农村人均经营净收入绝对额达2021元,较1956年增长近88倍。

此外,全市居民通过住房、土地流转和资本投资等实现资产增值,财产净收入从无到有,占比显著提升。1989年,全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仅为17元,2018年达到10612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7.0%。

图片来源: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编辑:赵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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