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大变革!解读四大亮点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潘福达

2023-03-08 09:51 语音播报


经济

3月7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炉。根据方案,关于金融机构改革的内容大体有以下六项:

1.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将央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银保监会。

2.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3.统筹推进央行分支机构改革,撤销央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分行,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计划单列市分行。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

4.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按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管理规定,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由其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

5.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均使用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

6.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

金融监管体系优化调整释放了哪些政策信号?对此,植信投资研究院解读称,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延续了2018年机构改革“大监管”的思路和趋势,具有四个突出亮点:

一是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由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工作,能够有效避免中央和地方、多个部门之间多重监管或监管缺失问题,监管范围覆盖整个金融领域,分工更为合理,将大大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二是增强金融监管权威性。设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并明确其职责划分、将企业债发行审核工作划入证监会、明确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等举措,优化地方金融监管能力与监管效率。

三是突出金融监管专业性。例如,将人行、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能划归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让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不加挂金融办或金融工作局牌子,都将有助于提升金融监管专业水平。

四是完善了符合国情的央行体系。此次人行分支机构改革结合基本国情,撤销大区分行、恢复设立省级分行、取消县级支行等改革措施较好地实现了与我国行政区划之间的匹配,加强与地方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传导性,更好地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

此次金融监管部门的多项改革切中要害,将对中国金融市场产生一系列重要积极影响:

进一步增强金融监管工作科学性、合理性和有序性。改革将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有效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职责,规范金融市场运行秩序,更好地支持金融创新,控制金融风险。

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统一债券发行规范,提升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等,将有助于加快完善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有效提高直接融资占比。

进一步增强对投资者保护。集中监管、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有助于推动中国财富管理行业规范运行,促进财富管理市场蓬勃发展。

此前,在2018年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银监会和保监会的职责被整合,组建了银保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至此,“一行三会”的监管体系转变为“一委一行两会”的综合金融监管体系。

此次金融机构改革是中国金融监管体制迈向更加完善的重要一步,这也意味着成立近5年的银保监会将完成其历史使命,“一行两会”时代落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编辑:潘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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