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参照卷烟规定执行!雾芯科技紧急回应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袁璐

2021-11-26 22:09 语音播报


经济

历经8个月,电子烟监管终于进入有法可依的法治化轨道。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为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于监管新规,悦刻方面向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表示:“悦刻作为电子烟行业的从业者,坚决拥护条例修改。后续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为用户提供高品质产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为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和社会多做贡献。”

雾芯科技于今年1月22日登陆美股,上市当天股价上涨145.92%,总市值一度冲上人民币3000亿元。在我国全面禁止电子烟线上销售后,主打线下的雾芯科技营收快速增长,不断抢占市场份额。

根据招股书,雾芯科技2019年实现营收15.49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068%,2020年1-3季度实现营收22.01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70%,一跃成为国内封闭式电子烟领域的绝对龙头。

电子烟监管加码并非突然,今年3月22日,为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影响,国内电子烟龙头企业、悦刻母公司雾芯科技股价盘前下跌明显。但截至发稿,雾芯科技美股反而上涨8.85%。

“电子烟相关监管细则及出台之后,市场资源配置依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发挥重要作用。”业内人士表示,电子烟行业正逐渐走上强监管的规范发展轨道,在未成年人保护、产品质量和安全、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更加规范和提升,行业的创新潜力将会进一步释放。


编辑:袁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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