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首提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赵莹莹

2020-05-20 09:07


经济

你每月缴纳多少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用过么?国务院新近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首次提到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专家指出,改革不是简单取消,还得在缴存、提取、贷款机制上完善。

众所周知,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仿效于新加坡。1991年,上海出台以“推行公积金,提租发补贴,配房买债券,买房给优惠,建立房委会”为主要内容的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成为首个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其中,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以住房工资形式建立个人账户、定向使用、长期积累,居民在购房时可提取公积金作为贷款本金,并享受低于商业贷款的利率优惠。

1994年7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肯定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要求在全国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自此,住房公积金开始真正推动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满足居民的购房需求。

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14436.41万人,缴存总额145899.77亿元,提取总额87964.89亿元,缴存总额扣除提取总额后的缴存余额为57934.8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85821.32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9845.78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6.11亿元,国债余额19.71亿元;缴存余额扣除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和国债余额后的结余资金为8023.28亿元。截至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34.82万笔、85821.32亿元。

与之可以对比的是,截至2018年底,中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5.75万亿元。换句话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在整个贷款余额中的占比不到20%,由此可见居民购房的贷款主要途径已经是商业贷款。

在个人住房贷款中,为何公积金贷款的占比不足2成?使用少的原因是贷款额度赶不上房价上涨速度,让大部分购房者很难使用公积金贷款来满足购房需求。以北京为例,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120万元,而一套普通刚需住宅总价可能就在4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购房人单纯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首付比例就达到6成。

与此同时,在公积金提取上,由于仅限定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等,不少已拥有住房的职工很难满足提取条件。而住房公积金躺在账户上只能享受1.5%的一年期存款利率,甚至跑不过CPI。这也是一直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呼声较高的原因。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怎么改?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在今年撰文称,可将住房公积金转为企业年金。按其设想,公民在工作期间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全部转入补充养老的年金中,在退休时会全部划归给个人。相比于公积金账户,年金的利率更高。假设某人有20万公积金且还有10年退休,如果在公积金账户,他最终最多能拿到23万元左右,而如果在年金账户,一般而言可以拿到35万元左右。同时,企业原本替职工缴纳的6%公积金转变为企业给职工缴纳的6%企业年金,而职工个人的6%年金,并不强制缴纳,职工可以自愿决定是否缴纳。

然而,黄奇帆的设想,引发不小争议。有人提出,取消公积金等于减少12%的福利。也有人提出,若没有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只靠工资买房更难。不少专家随后也表态,住房公积金不是简单取消两字。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认为,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以住房公积金为主体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改革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机制,完善公积金的基础制度。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公积金年度报告。

 


编辑: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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