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荐国被提起公诉 曾任市委书记、省政府驻京办主任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1-01-29 06:39


清风北京

日前,高检网消息,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荐国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荐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荐国利用担任邵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娄底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注意到,2020年6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李荐国,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湖南衡东人,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衡阳市城北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衡南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衡南县委书记;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邵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娄底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娄底市委书记;娄底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0年12月22日,高检网消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荐国决定逮捕。

消息称,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荐国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审查调查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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