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平谷形成行之有效机制
清风北京 | 作者 任丽红

2020-09-25 18:06 语音播报


清风北京

清风北京讯  “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认真梳理自查了去年5月至今年4月期间已办结的案件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共涉及135人次、40个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共发现存在3个问题涉及15人次,现均已整改完成;同时,对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全区办结的289件党纪政务处分案件进行‘回头看’,共发现2个问题涉及3人次,现均已整改完成。”平谷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日前介绍。

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认真梳理自查案件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执行是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最后环节,关系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打白条”,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扎实走好审查调查的“最后一公里”,平谷区纪委监委前不久用一个月左右时间,稳步开展处分执行情况自查及“回头看”工作。之后,向全区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及“回头看”的通报》,点明问题,并就做好纪律处分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以此次自查和“回头看”为契机,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总结梳理“四步走”措施,完善处分执行工作机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方法。

第一步,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告知,确保执行有“规”。为进一步规范处分执行工作,平谷区纪委监委根据《北京市党纪和政务处分执行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针对纪律处分执行事项易“打折扣”问题,探索推行《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除了对处分决定的送达、宣布、归档、反馈等处分执行共性事项做了统一的要求外,还结合被处分人的主体身份、处分类别等,列明处分执行个性事项,如处分期(影响期)内限制、有关职务职级调整、工资待遇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年终一次性奖金领取以及办理恢复党员权利的条件、程序等,对每位被处分人起到“私人订制”的效果,让执行单位能够准确掌握并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同时,实行“一册两账”,动态管理。处分决定作出后,审理室明确专人做好“一册两账”,即文书收发登记册、处分执行工作台账、恢复党员权利提醒台账,对执行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跟进执行质量和进度,及时解决相关单位在处分决定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步,建立流程闭环管理系统,确保执行有“效”。区纪委监委按照“谁承办、谁监督”的原则,严把重要关口,落实执行标准,层层“过筛子”,确保执行到位。首先,主体明确,确保宣布。处分决定送达人、宣布人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中亲笔签字,对被处分人拒绝签收或无故拒不接受送达的,送达人员做工作说明亲笔签字后附卷。其次,现场监督,确保归档,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中由归档人(档案管理员)亲笔签字。最后,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按要求执行完毕后,执行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处分决定生效后两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回报执行结果。区纪委监委实行专人专案监督制,针对执行单位反馈的执行材料,采取“十查十看”法,对执行单位的执纪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一查《处分决定送达回执》,看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到位;二查会议记录,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在适当范围宣布;三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入档;四查干部任职审批表,看受撤职以上处分的干部职务是否按规定调整;五查被处分人的职务任免情况,看是否在处分决定影响期内提拔;六查工资调整审批表,看工资主管部门是否按规定将被处分人员工资予以调整;七查工资调整前后两月工资底单,看被处分人员工资是否调整到位;八查公务员年度考核审批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等级予以评价;九查整改后的相关情况,看建议事项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十查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底单,看被处分人员是否被扣发当年奖金。

第三步,健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确保执行有“序”。为打破单独作战态势,区纪委监委协调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以及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等,积极构建纪律处分执行联动机制,形成协同作战局面,共同打赢处分执行“留空白、存死角”这场硬仗。区纪委监委向执行单位下发处分文件时,同步向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审查调查组等相关职能部门抄送处分决定书;对于违纪行为获得的经济利益,将《涉案款物处理通知书》印发审查调查组时,同步抄送区纪委财务室,以便相关职能部门知悉、监督及遵照执行。据悉,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已三次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协助核查相关公职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的函》,特请上述两单位协助核查相关公职人员被立案年及受处分当年的年度考核情况,与上述两家单位建立公职人员年度考核联动机制,保证处分执行工作有序推进。

第四步,严肃处分执行责任追究,确保执行有“力”。处分执行过程中,要求各环节的承办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和违规办理其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事项。区纪委监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追究谁”的原则,对在处分执行中不落实或不按规定落实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单位和人员,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现已要求4家未按规定执行被处分人员年度考核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对2家未限期整改的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

目前,针对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尚未解决的一些问题,比如农村干部受处分后补贴奖金执行不落实问题、退休公职人员降低退休待遇问题等,区纪委监委主动加强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协作沟通,定期汇总、通报、研究、解决,旨在构建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执行工作格局,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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