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厅长孙振云落马!曾长期任职通辽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0-08-28 07:30


清风北京

8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党组书记、厅长孙振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党组书记、厅长孙振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1964年出生的孙振云为内蒙古本地人,1985年参加工作。自1998年1月至2017年11月近20年间,孙振云一直在通辽市任职,从团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到旗长、旗委书记。2009年1月升任副厅,任通辽市副市长,后升任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2017年11月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直至被查,先后任党组书记、厅长。

资料图。

孙振云简历

孙振云,男,蒙古族,1964年4月出生,内蒙古奈曼旗人,研究生学历,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1985年8月至1988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青龙山镇职高、奈曼旗二中教师;

1988年8月至199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监察局秘书;

1990年9月至1991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政府办秘书、机关团委书记;

1991年9月至1993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团委书记;

1993年9月至1997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治安镇党委书记;

1997年3月至1998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政府副旗长;

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通辽市)团委书记;

1999年12月至2000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委副书记;

2000年12月至2002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筹备组负责人;

2002年3月至2003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03年12月至2006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2006年4月至2006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旗委书记,政府旗长;

2006年8月至2009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旗委书记;

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4年8月至2016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

2016年5月至2016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

2016年6月至2016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兼)、行政学院院长;

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候选人;

2017年3月至2017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党组书记;

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8年11月至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农牧办主任、农牧厅党组书记、厅长。

记者注意到,2019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反腐力度持续加大,通辽市多名厅级干部相继“落马”。

♦通辽市政协原副主席吴国林

2019年4月,通辽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吴国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8月,通辽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吴国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吴国林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宗旨,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他人财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私欲膨胀,把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共同非法占有国家专项补贴和奖励资金,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吴国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国林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19年10月,通辽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吴国林被提起公诉。

通辽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吴国林(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国林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国林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担任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旗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科尔沁左翼后旗政府代旗长、旗长、旗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利用担任科尔沁左翼后旗旗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滥用职权,违规出借财政资金,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12月,通辽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吴国林一审获刑17年。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通辽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吴国林(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一审宣判,吴国林被判有期徒刑17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吴国林利用担任通辽市科左后旗代旗长、旗长、书记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侵吞、套取公款164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8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于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经济损失93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国林犯有数罪,应当对其数罪并罚,其主动供述其受贿罪的部分犯罪事实,其亲属主动退还赃款24万元,可以对其酌定从轻处罚。

最终,判决认定被告人吴国林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其亲属退缴的违法所得24万元,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依法没收;剩余违法所得1706万元,继续追缴后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未随案移送的财产由查封机关负责处理。

♦通辽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辛金山

2019年6月,通辽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辛金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2月,通辽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辛金山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辛金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对抗组织审查。以权谋私,违规为亲属安排工作,收受礼金。执法犯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大肆收受他人财物,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破坏了通辽市政法系统的政治生态。

辛金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辛金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19年12月18日,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辛金山决定逮捕。

通辽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辛金山(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辛金山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3月,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辛金山涉嫌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枪支案提起公诉。

通辽市委原巡视员辛金山(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辛金山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辛金山,听取了辩护人意见。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辛金山利用担任通辽市扎鲁特旗委书记、科尔沁区委书记、通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通辽市委巡视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力,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实施犯罪活动;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辽市政协原主席高忱

2019年10月,通辽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高忱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4月,通辽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高忱被逮捕。

通辽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高忱(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高忱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5月,通辽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高忱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高忱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蜕化变质、自甘堕落,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在干部录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向公职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将手中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收受礼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期间,违规收受下属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忱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6月,通辽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高忱被提起公诉。

通辽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高忱(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高忱利用担任牙克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牙克石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牙克石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旗委书记,通辽市政府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科尔沁区区委书记,通辽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通辽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

2019年10月,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2月,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被开除党籍。

经查,傅铁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为一己私利不惜违背党性原则,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为其子安排工作,并默许吃空饷;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出境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晋升、企业经营、工程建设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权力损公肥私。

傅铁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傅铁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傅铁钢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铁钢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傅铁钢,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傅铁钢利用担任呼伦贝尔盟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乌兰察布市政府市长、通辽市政府市长、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通辽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期间,徇私舞弊,不正确行使职权,违反国家规定返还有关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曹文敏

2020年3月,通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曹文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高检网

审查调查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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