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反腐消息,3名县委书记!落马+逮捕+公诉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宋佳音

2020-05-29 17:02


清风北京

5月29日,记者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高检网的报道中梳理发现,3条关于县委书记(含原县委书记)的反腐消息,十分引人关注。

消息1.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西藏一县委书记落马

西藏纪检监察网通报消息称,西藏日喀则市岗巴县委书记贺黎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贺黎明简历

资料图。

贺黎明,男,汉族,1970年9月生,四川苍溪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3月至1996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56023部队服役;

1996年7月至1999年4月,西藏自治区工布江达县委组织部科员;

1999年4月至2000年1月,西藏自治区工布江达县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

2000年1月至2002年12月,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一科副科长;

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2003年1月至2003年9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正科级);

2003年9月至2004年7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2004年7月至2004年8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行署办公室党组成员;

2004年8月至2009年1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2009年1月至2012年5月,西藏自治区康马县委常务副书记(正县级);

2012年5月至2012年7月,西藏自治区岗巴县委副书记(正县级);

2012年7月至2015年1月,西藏自治区岗巴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5年1月至今,西藏自治区岗巴县委书记。

消息2.云南峨山县委原书记姜兴林被逮捕

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委原书记姜兴林(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姜兴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去年11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称,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委书记姜兴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姜兴林简历

资料图。

姜兴林,男,汉族,1967年12月生,云南安宁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寻甸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3年4月至2013年8月,任玉溪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任玉溪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市土地矿产开发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任玉溪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市土地矿产开发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任玉溪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任华宁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5年9月至2017年11月,任华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7年11月至今,任峨山县委书记。

消息3.四川剑阁县委原书记向永东被提起公诉

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向永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四川省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剑阁县委原书记向永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査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向永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向永东,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向永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广元市利州区区长、剑阁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资料图。

1个月前,4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四川省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剑阁县委原书记向永东被“双开”的消息。

消息称,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剑阁县委原书记向永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向永东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红包礼金;违背组织原则,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将公权力异化为入股经商、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借款给管理和服务对象并收取高额利息,亦官亦商,甘于被“围猎”;生活腐化堕落。

向永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向永东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简历显示,向永东1967年6月生,四川苍溪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苍溪县团委副书记、书记;苍溪县团委书记、苍溪县陵江镇副镇长;苍溪县团委书记、苍溪县陵江镇党委书记;苍溪县陵江镇党委书记;苍溪县委常委、苍溪县陵江镇党委书记;苍溪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保密局局长、县委督查室主任;广元市经济技术合作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广元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广元市招商引资局党组书记、局长;广元市利州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广元市利州区委副书记、区长;广元市剑阁县委书记;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剑阁县委书记。

记者梳理发现,早在去年9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向永东配合审查调查的消息。消息称,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剑阁县委书记向永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高检网

审查调查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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