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保护伞!陕西咸阳市委政法委原书记郭中秋被逮捕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宋佳音 通讯员 王超 丛颖 陈洪伟

2020-05-29 17:45


清风北京

退休7年多之后,陕西省咸阳市委政法委原书记郭中秋被逮捕。

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郭中秋决定逮捕。

消息称,陕西省咸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中秋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中秋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简历显示,郭中秋,男,汉族,1952年10月出生,河南武陟人。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历任咸阳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咸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咸阳市公安局政委、政治部主任;咸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咸阳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咸阳市委副市级咨询员。2013年2月退休。

记者梳理发现,早在去年12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郭中秋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

消息称,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咸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郭中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5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郭中秋被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的消息。

消息称,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咸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中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称,经查,郭中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违规放贷获取高额利息;

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批办行政许可事项;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郭中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违规干预和插手干部人事工作和行政许可事项;知法犯法,大肆敛财,滥用职权,干预案件查办,充当黑社会“保护伞”,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中秋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应晓燕


打开APP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