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黑恶势力“撑伞”的原打黑办主任阎鸿被逮捕!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宋佳音

2020-05-18 09:57


清风北京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消息: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阎鸿决定逮捕。

消息称,陕西省西安市委平安办原主任、西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阎鸿涉嫌贪污、受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咸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阎鸿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简历显示,阎鸿,男,汉族,1964年6月生,陕西西安人,大学文化程度,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三大队大队长,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简称市刑侦局)大案与反恐怖工作处副处长、一处副处长;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三处处长;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市刑侦局)党委书记、支队长(局长)兼三处处长;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市刑侦局)党委书记、支队长(局长);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市刑侦局)党委书记、支队长(局长),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打黑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事侦查支队(市刑侦局)党委书记、支队长(局长),市“打黑办” 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事侦查支队(市刑侦局)党委书记、支队长(局长)、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事侦查支队(市刑侦局)党委书记、支队长(局长),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扫黑办”)主任;市委平安办主任(正局级)、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2019年12月27日,被免去市委平安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2020年2月25日,被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据华商报报道,去年6月21日,西安市委平安办主任、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西安市公安局扫黑办主任阎鸿(正局级),于上周末,也就是6月14日左右,在西安被有关部门带走。

据多方了解,阎鸿是在一次会后直接被带走的。西安公安内部均已知道此事。西安方面已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此事。

去年6月9日,阎鸿还以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务身份出现在公开报道中。

去年6月6日,西安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视频会议,传达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督导陕西省工作动员会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公安机关边督边改工作。会上,阎鸿以西安市委平安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扫黑办主任身份,宣读了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坚决贯彻中央督导组要求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就市公安局边督边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去年6月9日,《西安晚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根据西安市公安局官网2018年9月12日发布的“西安公安局领导概况”,阎鸿时任西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侦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全市刑事犯罪侦查,毒品犯罪打击防范,反恐情报信息研判、处置,物流寄递犯罪侦查,视频侦查技术应用,综合情报信息研判,强制医疗管理工作。彼时,阎鸿主持刑侦局工作,分管禁毒支队、反恐支队、物流寄递犯罪侦查支队、视侦支队、情报支队、强制医疗管理处,联系长安、站前、浐灞分局。

据了解,阎鸿是全国知名的刑侦专家。

今年5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称,西安市委平安办原主任、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阎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通报称,日前,经陕西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咸阳市纪委监委对西安市委平安办原主任、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阎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阎鸿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为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受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阎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缺失党性原则,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依然不知止、不知敬畏,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西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阎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咸阳市监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华商报 西安晚报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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