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局长被判当天,国家能源局这位正局级领导落马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宋佳音

2019-12-02 21:11


清风北京

12月2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受贿案,对被告人努尔·白克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努尔·白克力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努尔·白克力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当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薛浒被查的消息。

消息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薛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薛浒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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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浒(资料图)。

薛浒,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山西万荣人,200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

1980.09—1984.08 北京轻工业学院自动化工程系工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学习

1984.08—1986.06 西安供电局大用户管理所工作

1986.06—1998.09 西安供电局用电管理处工作

1998.09—1999.01 西安供电局用电管理处处长助理

1999.01—1999.05 西安供电局用电管理处副处长

1999.05—2000.02 西安供电局生产技术处副处长

2000.02—2000.07 西安供电局生产技术处处长

2000.07—2001.04 西安供电局副总工程师兼生产技术处处长

2001.04—2005.05 西安供电局副局长

2005.05—2005.06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西北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5.06—2006.03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西北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2006.03—2010.07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西北监管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2010.07—2013.11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西北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3.11—2016.05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司局长级)

2016.05—2017.12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党组书记、监管专员(正司局长级)

2017.12—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司局长级)。

2日,努尔·白克力受贿案一审中,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努尔·白克力利用担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代主席、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推广产品、享受优惠政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910万余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努尔·白克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努尔·白克力到案后能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涉案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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