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阳光执行月”执结800余涉民生案件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2021-10-26 20:21 语音播报


城事

18天的时间,通州法院执行局顺利腾退建筑面积达2339平方米的4处厂房,帮助企业尽快实现复工复产。在9月份通州法院“阳光执行月”当中,法院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855件,平均用时比今年前三季度缩短14天半,执行到位的标的达到了3800多万元。

9月中旬,历时18天,4处由某策划公司占用的厂房被腾退给申请执行人。2018年10月,某文创公司和这家策划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策划公司承租建筑面积2339平方米的4处厂房。但因策划公司没有按时支付房租,文创公司于去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这些房产均应退还原告。

进入执行阶段后,通州法院执行局承办人在涉案厂房现场勘察过程中发现,因被执行人迟迟不进行腾退,申请执行人已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此时,申请执行人文创公司已为4处厂房设计了新的规划图,并找好施工队,急需被执行人腾空涉案厂房。承办人了解情况后,立即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关强制执行措施,同时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当面向对方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9月中旬,在通州法院执行干警监督下,被执行人主动将涉案的4处厂房腾空并将钥匙交付法院。

通州法院表示,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当事人在执行工作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通州法院将9月设为“阳光执行月”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9月份,法院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855件,超过7、8月份涉民生结案总数;涉民生案件平均结案用时64.85天,比前三季度涉民生结案平均用时缩短14.51天;结案质量明显提升,9月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标的达3800多万元,超过7、8月份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标的总和。

法院表示,在“阳光执行月”专项活动中,法院创新了诸多机制,开辟了对劳动报酬、抚恤金等金钱给付类案件的绿色通道,实现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到专项团队、当天启动查询,发现财产立即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对非金钱类涉民生案件,如腾退房产、排除妨害、行使探视权等行为类案件,采取释法说理与强制措施相结合方式,既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执行的威慑,同时也让其感受到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通过刚柔并施,达到以法督执、以理促执的效果,防范矛盾激化。

通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涛说,当事人要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注意在起诉前或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执行书上的申请事项要写全并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同时积极与执行法官保持良好沟通。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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