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施工挖断燃气管线,北京6家违规施工单位被立案查处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王琪鹏

2021-09-05 18:29 语音播报


城事

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8月份全市发生施工外力破坏地下燃气管线事故6起,对公共安全及下游燃气用户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快速响应,目前6家违规施工单位已被立案查处

据了解,在这6起事故中,4起都是因为施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未按规定与属地燃气公司进行任何对接,在没有查询地下管道燃气设施相关信息资料的情况下贸然施工造成。另外2起事故中,施工单位虽与属地燃气公司进行了对接,但在施工时未按规定通知燃气公司人员到场指导,且忽略了物探、地勘等应有程序,对地下管线铺设的实际情况不掌握即野蛮施工,导致事故发生。

其中,8月26日、27日,本市相继发生两起施工外力破坏地下燃气管线事故。8月26日下午,一施工单位在东城区南锣鼓巷秦老胡同35号院进行古建修缮作业时,虽然前期已与属地燃气公司进行对接,但在未通知燃气公司人员到场指导施工的情况下,使用手持钻机作业,导致燃气管线破坏,造成燃气泄漏。8月27日下午,另一企业在海淀区清河强佑新城西区1号楼北侧进行污水管道接入作业时,在前期没有对接属地燃气公司的情况下,就贸然使用机械施工导致燃气管线破坏,造成燃气泄漏,直接影响到下游900余户的用气。

事故发生后,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依法对两起施工外力破坏燃气地下管线行为的涉事单位予以立案调查,并将对涉事单位破坏地下燃气管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地下管线的破坏,不仅会造成燃气、电力、供热等能源供应中断,影响正常生产和生活,还有可能会发生燃气爆燃、高压电伤人等危害人身安全的事故。违法企业在接受行政机关的处罚外,还需要赔偿因管道破坏给产权运营单位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

据了解,《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管道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或者燃气供应企业查询地下管道燃气设施的信息资料,施工前组织施工单位和燃气供应企业进行现场交底、确认,共同制定地下管道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方案,并与燃气供应企业签订安全监护协议。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保护方案确定的安全保护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工程安全措施,并按照安全保护方案进行施工。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城管执法部门再次提示在京各施工单位,施工之前要登录“挖掘工程管线防护系统”发布工程信息,与燃气公司等管线产权单位取得对接,掌握地下管线实际位置走向,避免盲目施工导致破坏地下管线事故发生;施工单位及个人要加强对地下燃气管线保护意识,重视对一线施工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在采取挖掘、钻探、顶管等工艺时,务必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做足准备后再施工。


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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