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混入高校微信群诈骗,检察官提醒大学生建群要小心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2020-12-31 15:36 语音播报


城事

代取外卖群、代取快递群、图书馆占座群、失物招领群……如今,大学生各种“结对成群”,为了扩大“群体”,二维码贴得校园里到处都是。张某某就因此钻了空子,冒充大学生“入群”,以各种理由实施诈骗、盗窃。张某某最终因诈骗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

从去年12月开始,在某高校校园里,张某某的身影总是出现在图书馆、自习室、食堂、大门口的各处,见到有关二维码,便拿出手机扫一扫,“我是大三的学生……”他自称是该校学生,希望入群。入群后,凭借能说会道,很快,张某某取得女同学的信赖,加为好友。

私聊时,张某某便对女生展开追求。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后,他告诉女生,自己开了一家手机店,希望女生帮助自己“刷单”,提升业绩。

“该怎么做?”

张某某说,只要女生上网下单,购买手机,自己就能从中分红,“收货留我的电话就行,后续我来办,办好后把钱退给你!”

当天真的女生按照张某某的指示操作后,手机归了张某某,手机款却只能自己承担。

凭此方法,张某某成功骗了多名女生。

不仅如此,对于一些不太会网上支付的女生,张某某还借指导为由,骗到支付宝等app密码,从而转走钱款,供自己挥霍。

有了钱后,张某某还租豪车,进一步包装自己,实施诈骗犯罪,欺骗多名女大学生在多个网络平台进行购买手机、贷款、转账等操作,获取财物后便切断联系。

直到多名女生意识到被骗后,才选择了报案,今年4月,张某某被抓获。

检方查明,张某某今年24岁,无业,此前还被治安拘留过,有多次前科劣迹。不到半年时间,张某某欺骗多名女生,诈骗、盗窃所得达10余万元。

检察官指出,大学生为了学习、生活之便,建立多种微信群,但这些微信群往往十分松散,扫码即可入内,不需要实名登记,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特别是临近春节,往往是各类犯罪的高发时节,管理宽松的大学生微信群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因此,要加强对学生微信群的规范管理,群管理员要负起管理责任,及时清除可疑人员。

检察官还建议高校,加强对大学生防范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如对网络群组中的好友申请提高身份识别意识,不随意向陌生人提供个人信息及转账操作等。一旦感觉被骗,学生应及时向学校、公安机关反映相关情况,并固定好相关证据,帮助司法机关查清案情及时追赃挽损。


编辑:徐慧瑶


打开APP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