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转租造成房屋贬值被判赔,被告人慌了,申请检察院介入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2020-11-26 20:46 语音播报


城事

刘某未经房东胡某同意,擅自转租了房子,结果被法院判赔一大笔钱。此时刘某才慌了神,向通州检察院申请案件监督。通州检察院今天发布消息说,经过公开听证和调解,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房东达成了和解协议。

据房东胡某讲,刘某让他气愤的,不止是转租房子,而且在事发之后,连电话都不接,甚至在他起诉到法院之后,还玩起失踪。通州检察院表示,在这起民事诉讼案件中,胡某要求租房人刘某赔偿因他的转租行为所造成的价值贬损,法院最终依法缺席审判,支持了胡某的主张,判令刘某赔偿巨额损失。

直到此时,刘某开始着急。他说,自己是个进城务工的,因为判决生效,他已经陷入生活困难,而且因案件执行,他无法外出务工。与此同时,胡某认为,法院判决的数额远不及自己实际损失。刘某则表示,赔偿金额过高、其他类似的案件都没判赔过这么多,为此,他向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面对复杂的案情,通州检察院张树昌副检察长从案件证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多个方面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多次外出调查核实,对案件执行情况、当事人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初步认为,审判程序本身并无明显不当,但本案所判金额确实远超同类案件的判决金额,无论是否支持申请人的监督申请,都很难做到让双方息事宁人。

“实施公开听证,通过直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主张,可以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亲历性,提升民事诉讼监督的精准性。”张树昌表示,在审判期间,被告刘某没有出庭应诉,现在进行一次公开听证,能给予双方“当面陈述”的机会,也有利于树立司法办案的公信。

听证会上,检察官围绕申请人的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等问题,充分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我己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在也赔偿了一部分,但是数额实在是太大了,超出了我的承受范围太多了。”刘某在听证会上说。胡某表示:损失太大,法院的判决合情合理。“我原本好好的房子,不经我的允许转租,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出了事情还不接我电话了,一直都联系不上,他必须赔偿我的损失。”

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中的焦点问题向双方进行了提问,并对案件进行了现场评议。“在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想法后,我们认为双方当事人矛盾的焦点除了赔偿金额,胡某对刘某在事发后不理不睬的态度,十分不满,本案的最佳解决方案就是争取促成双方和解。”参加听证会的律师蔡春雷说道。

在听证评议环节,听证员认为本案存在和解的可能,积极与检察官一道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大家从情、法、理等不同角度进行释法说理,听证员的加入提高了案件的审查质量。最终,刘某认识到自己在整个事件中的错处,表示愿意向胡某真诚道歉,愿意接受和解,这起民事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编辑:蔡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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