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监管局:直播平台要对带货经营者实人实名验证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马婧

2020-10-29 11:04 语音播报


城事

10月29日,在“京城好物直播月”暨首届北京网络直播大赛通气会现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出了关于规范直播带货的意见建议,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加强经营主体管理,对带货经营者进行实人实名验证;MCN 机构要依法依规管理主播,建立违规主播惩戒机制;网络主播要传播积极、正面、阳光的理念和态度,抵制虚假、丑恶、低俗内容和表现。

今年以来,直播带货的电商模式发展势头强劲,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对网络市场秩序也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且容易成为电商领域的监管洼地。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直播带货存在以低价吸引等方式诱导用户下载App 软件、平台商家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缺乏相应资质、直播平台擅自冻结用户账号三类主要诉求。此外,还有商家未尽到退换修责任,直播平台涉嫌泄露个人信息、账号无法注销、商品质量不合格、推荐禁限售商品、消费维权不畅等其他类型诉求。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履行职责,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好直播行业在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据介绍,一方面是要落实直播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加强经营主体管理,对开通带货功能的经营者进行实人实名验证,要求提供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登记建档,并定期核验更新。加强经营行为管理,包括与经营者签订并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制定并发布禁止宣传推广商品服务目录,建立健全直播、直播带货内容审查监控机制、违法行为处置报告机制。发现经营者开展违法违规宣传推广经营活动的,及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另一方面是推动建立各类直播带货规则。一是生产经营企业要保证产品质量,并做好售后服务,正确选择合作主播,不选择有负面社会形象的主播,向主播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和销售信息。

二是MCN 机构要协助生产经营企业选择合法经营、口碑和社会形象良好的平台和主播,不以流量作为推介的唯一标准。从专业的角度,向生产经营企业主提供宣传效果好、受众观感佳的营销方案,不盲从生产经营企业主提出的不合理营销创意,配备合规风控人员。依法依规管理主播,建立违规主播惩戒机制。加强主播培训与管理,帮助主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是网络主播要传播积极、正面、阳光的理念和态度,抵制虚假、丑恶、低俗内容和表现。谨慎选择直播的产品,核对产品的基本资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对于需要前置审查的品类,慎重推荐。播出前应对产品信息了解清楚,播出时准确表述产品信息,不能任意编造。


编辑:王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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