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铁球砸死女婴,法官详解如何锁定高空抛物嫌疑人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通讯员 陈晨

2020-09-17 16:46 语音播报


城事

近日,高空抛物新闻屡屡见诸报道,有的地方天降铁饼差点砸到路人,有的小区里“自由落体”下来一个大沙发,最令人痛心的是,一个高空抛下的铁球砸死一名女婴……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方的痛”和“头顶上的安全”,是社会广为关注的焦点问题。海淀法院法官依据民法典,详细介绍了法院会如何锁定高空抛物“嫌疑人”。

法律严令禁止高空抛物

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高空抛物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有可能面临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等更为严苛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比如,近日海淀法院审结的一起因发泄情绪将保温杯等物品抛出窗外导致小区车辆受损的案件,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应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另外,近日一段7秒的监控视频也让杭州拱墅区嘉泰馨庭业主群炸了锅。监控视频显示,小区一楼一名女子半开单元门并不时往上张望,好像在等什么东西。随即,一个沙发从楼上摔下。据警方调查,往下扔沙发的男子住在低楼层,因为要搬迁到别处而沙发体积太大无法从电梯运出,他就想出了这么一招:让老婆在下面看着,确保没人的时候将沙发通过窗户扔出。由于扔沙发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或是财产损失,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警告。

9月14日,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南湖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高空抛物,差点砸到路人。民警在现场发现了两块直径约20厘米的哑铃铁饼,一辆重约15千克的拖车和一些散落的垃圾等物品。经调查,警方锁定嫌疑人为该小区某栋24楼居住的一对夫妻陈某和刘某。二人承认当晚抛下的是自家物品。陈某回忆说,他当晚心情不好,在家喝酒,喝醉后发生的事情都已忘记;妻子刘某则称,当晚劝丈夫不要喝酒,双方发生争吵后,自己便独自回房睡觉,不清楚高空抛物的事情。目前,警方刑事拘留了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陈某。

高空抛物侵权人承担直接责任

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明确高空抛物侵权人承担直接责任。此外,根据最高法院有关解释,“本条规定虽并无体现过错的内容,但从本章的体系上看,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高空抛物行为主观恶性更重,社会危害性更大,举轻以明重,高空抛物更要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对此,法官解释道,如果高空抛物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可能加害人承担补偿责任

民法典还规定: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也是铁球砸死女婴案中,因无法找到具体肇事者,法院判令整栋楼的住户每户补偿3000元的法律依据。

法官指出,实践中,高空抛物存在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就是侵权人查找难,如果侵权人找不到,那侵权人直接责任的适用就会大打折扣。所以,民法典在侵权人直接责任的基础上,增加了可能加害人的补偿责任。

一般而言,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会通过监控视频等证据尽量限缩“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范围,并积极引导和鼓励受害人积极查找直接侵权人。比如,可以通过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排除一楼住户高空抛物的可能性;可以通过鉴定损害发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坠落物来源高度超过一定楼层,从而免除该楼层以下的建筑物区分使用人的责任;可以通过小区监控等证据确定抛掷物来自一定楼层或一定方向,确定一定范围内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等。

再如,实际案例中,有人被从天而降的烟灰缸砸伤导致丧失自理能力,公安部门侦查后未能找到具体加害人,法院在认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范围时,除隔离的两名住户外,认定出事地点的65号和67号楼的开发商及该两栋楼一层以上的22户共同分担16万余元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一般而言,可能成为加害人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如下事项主张免责: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之物;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物业要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针对高空抛物,民法典还规定了物业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法官介绍,在法院实际审理的案件中,关于安全保障责任的承担情形主要包括两种形态:一是当难以确定直接加害人时,建筑物管理人作为直接侵权人依照过错大小承担按份责任;二是存在直接侵权人时,建筑物管理人违反相应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的补充责任。

一般而言,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在认定建筑物管理人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时,主要考量其履行管理责任的客观情况及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方面,综合判断物业公司等建筑物管理人的过错程度及赔偿责任承担。比如,一名小学生在经过一幢居民楼时,被该楼上掉下的一块玻璃砸中头部,当场死亡。公安机关侦查后,无法查明具体的加害人。该小学生的父母起诉该居民楼二层以上73家居民和管理该居民楼的物业公司,要求共同赔偿20万元。法院最后认定物业公司存在管理上的疏漏,判决物业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


编辑:徐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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