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开长租公寓陷阱?这份风险提示支了三招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赵莹莹

2020-07-07 21:26


城事

自如、蛋壳等长租公寓的降租风波,引起了行业机构的关注。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7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发布交易风险提示,表示长租公寓“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经营模式不可持续,提醒租客和房东要警惕不正常租金的诱惑,不宜一次性预付长期租金。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在风险提示中说,近年来,一些不规范的长租公寓或住房租赁企业,为了快速筹集资金,采用房租“高进低出”(即高租金向房东收房,低租金向租客出租)、“长收短付”(即向租客收取3个月以上的租金,向房东按月支付租金)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不可持续,极易出现资金链断裂,会给房东和租客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还利用这种模式形成“资金池”,等待积累大量资金后卷款跑路。

租房中如何避开这些陷阱,防止房屋租赁纠纷缠身?风险提示给出了三条中肯建议。

首先,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无论是租客还是房东,在选定某家租赁企业之前要做到三查看:即查看有无营业执照;查看在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有无备案证明或相关备案信息);查看该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拒绝接受未办理登记或未经备案、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的企业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其次,警惕不正常租金的诱惑。租客不要受过低租金或租金打折的诱惑,对明显低于市场租金出租的房屋信息和房屋出租行为不要轻信,以防落入圈套而上当受骗。房东切勿被过高租金所吸引,对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收房的,不要被其诱惑,要提高警惕,以避免未来既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屋。

最后,不宜一次性预付长期租金。租客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其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条款,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警惕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的租金给予租金打折的诱惑,不要一次性预付较大数额的租金,防范住房租赁企业在租期未到时便卷款跑路或倒闭,而原房东因收不到租金不让居住。


编辑:徐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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