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打车被拒,拿砖头拍司机获刑九个月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2020-05-14 19:40


城事

2013年12月,男子包某酒后打车被拒,伙同朋友用砖头殴打出租车司机,导致司机轻伤一级。之后,包某逃跑,直到去年12月赌博被北京朝阳公安分局抓获。今天上午,房山法院线上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包某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包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房山检察院指控,2013年12月7日17时许,在房山区阎村镇大十三里村村口,被告人包某与苏某、刘某(已判决)酒后要求搭乘被害人陈某驾驶的出租车被拒,双方发生争执后相互殴打,被告人包某使用砖头伙同苏某、刘某对被害人陈某实施殴打,造成陈某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右侧气胸,双肺挫伤,腰1右侧横突骨折,多发软组织损伤等。经北京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陈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自案发后,被告人包某一直在逃。直到2019年12月26日,在逃6年的被告人包某因为赌博被朝阳分局拘留。2020年1月9日,民警将其移送到房山区看守所刑事拘留。

“这几年,我没用过身份证,从北京回老家,也都是打顺风车,这几年的收入也主要是靠在工地上打黑工赚些钱。”庭审中,被告人包某向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王全莹法官供述了自己在逃期间的生活情况。

房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包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包某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包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包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房山法院供图


编辑:蔡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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