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前提交材料,北京大型商场可申请延迟缴电费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马婧

2020-03-13 09:32


城事

为促进城市平稳有序运行,缓解大型商场疫情期间经营困难,经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研究决定,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的本市大型商场可申请办理延迟缴纳电费。

记者获悉,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本市区域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百货店、购物中心均可申请延迟缴纳电费。其中综合体仅为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不含写字楼、酒店等。

具体来看,各大型商场在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的用电费用,可延迟至一级响应期结束日后60日内缴费。免收疫情期间缓交的电费滞纳金,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本市宣布一级响应终止日次日起发生的用电费用,按照正常收费缴纳期进行缴纳。

据悉,延迟缴纳资格由各大型商场自愿申报,经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认定后,须将电费延迟缴纳政策传导到场内各用电终端。

本市大型商场可于3月20日前,向所在区商务局提交材料,申请电费延迟缴纳资格。在疫情期间,鼓励企业采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相关材料按顺序整理并发送至所在区商务局。相关申请信息可登陆市商务局官网查看。 

图片来源:北晚新视觉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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