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不成,一男子持刀埋伏停车场刺死女同事!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刘苏雅

2019-12-23 13:21


城事

两年里多次追求同事不成,男子陈某竟因爱生恨,将自己生活不顺的原因归结到女孩身上,并持刀将女孩刺死。今天(12月23日)上午,陈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察机关建议判处陈某死刑,陈某对量刑建议表示认可。

2012年,陈某来到北京读书,专科毕业后到某城建公司担任技术员。一进公司,陈某就认识了女孩焦某,两人是同事关系。2017年,陈某追求焦某被拒绝后,他依然不死心,平日通过微信、电话频繁联系焦某,还多次前往公司纠缠。

陈某此前没有感情经历,他一直认为自己有机会和焦某在一起,还拒绝了母亲为他联系的对象,称自己和焦某“有可能成”。但他每次去找焦某时,焦某都反映给领导,导致他被调往平谷工地,甚至公司一度计划将陈某调到重庆项目工作。

事实上,城建公司内部的人员调动一向比较频繁,但陈某认为焦某是在联合其他同事排挤他。求爱不成,他便对焦某产生了浓烈的恨意。

今年5月22日一早,陈某开车携带一把15厘米的尖刀,来到公司停车场内等待。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陈某打开车门下车后,向焦某腹部持刀便刺。巡逻的保安看到其行为,立刻上前阻止,但陈某挣脱后继续追刺。据其供述,他当时大喊“(焦某)欺人太甚”。

急救人员到场时,焦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身上共有八处刀伤,系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今天上午10点,陈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三中院受审。庭上,陈某表示认罪认罚。

“她既没有表示同意,也没有表示不同意。”在陈某的理解中,他追求焦某时,女孩并没有明确表示拒绝,自己就还有机会。但事实上,焦某早已有男朋友。

“如果一个女孩喜欢你,她会三番五次拒绝你吗?”检察官质问陈某。

而说起案发过程,持刀伤人的陈某竟称自己当时“也很害怕”,并称他当时是为了去见女孩最后一面,带刀“就是想吓唬她”。

据证人证言,陈某平日性格较为内向孤僻,没有什么朋友,时常说出怪异的语言。陈某的辩护人认为,陈某在日常与人交往时存在人格障碍及偏执型精神障碍。但司法鉴定意见确认,陈某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有完整的辨认、控制能力,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检察官指出,心理问题并不是免除刑事责任的依据,即使陈某存在性格多疑,也不会影响到其刑事责任的承担。陈某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手段极其残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判处陈某死刑的量刑建议,陈某对量刑建议表示认可。陈某表示,其因自身原因给两个家庭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会尽其所能补偿被害人家属,并接受法院的任何判决。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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