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出头撞坏执法车,男子获刑七个月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2019-12-20 18:55


城事

朋友的大货车因涉嫌超载及违法上路被执法部门扣押,出于哥们义气,男子邵某竟然和朋友一起去抢车,为逃避追击,邵某撞坏了执法车辆并逃离现场。12月20日上午,北京房山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邵某因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去年10月25日凌晨1点,房山交管和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房山区青龙湖镇某村,对过往大型运输车联合执法检查时,扣留了一辆超载及涉嫌违法上路的重型自卸货车,被扣车辆司机马某当场逃离。

该扣留车辆为李某(已判决)所有,马某赶紧给李某打电话告知此情况。凌晨5点,李某找到朋友邵某,二人分别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和一辆大型货车前往车辆扣留地点。

到达现场后,李某和邵某的两辆车将执法车辆夹在中间,司机马某趁机又上了被扣车辆并开走。当执法车辆准备追击时,邵某驾驶的大货车在执法车后方向前夹击,造成两车撞击,执法车辆尾部被撞坏。后李某、邵某二人驾车逃离现场。

“一直都是跟着李某干活,跟他也是老乡,所以他说让我跟他一起去就跟他去了。” 庭审中,邵某表示出于哥们儿义气才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东躲西藏,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就回老家了,一直在老家待着,也不敢出门。”

案发后,邵某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查一直不敢露面,直到今年9月12日才被抓获到案。

邵某当庭认罪,他表示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才误入歧途,甘愿接受惩罚。“是我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了,别人让去开车就跟着去了,没想到会做出违法犯罪的事儿。”

房山法院认为,被告人邵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邵某有坦白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判决邵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邵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房山法院提供照片


编辑:蔡文清


打开APP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