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顺风车出车祸致乘客死伤,司机自赔67万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莹

2019-12-12 07:28


城事

李先生拉滴滴顺风车载客时发生车祸,造成车上一名乘客死亡。顺风车司机、滴滴公司、顺风车运营公司到底谁该为死亡乘客进行赔偿?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判定滴滴和顺风车的运营公司均没有责任,而司机李先生没有投保车上人员险,要自行赔偿死伤乘客共计67万余元。

60多岁的白女士和丈夫以及两个儿子从北京叫了一辆滴滴顺风车回承德,在京承高速上,因路面湿滑,司机李先生驾车失控,车辆前部、后部和右侧后部与道路护栏及护墙撞击,造成白女士当场死亡,其余三人受伤。经交通队认定,司机李先生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随后,李先生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刑一年四个月。

白女士的亲属将司机李先生、滴滴出行公司以及运营顺风车业务的北京运达无限公司等单位一并告上法院。他们认为,李先生驾车发生事故并负全责,但事故车辆没有给乘客上车上人员险,滴滴公司和运达无限公司未尽到审查义务,因此均应对乘客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滴滴出行公司并非顺风车的运营主体,不是此案适格被告。而对于顺风车订单,运达无限公司作为平台只负责发布乘客或者司机出行信息,进行路线匹配,并不实行派单,由车主自行接单,平台仅收取部分信息服务费,因此运达无限公司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也没有审查车主是否投保有车上人员险的义务。

在排除了滴滴公司和运达无限公司的责任之后,法院认为,司机李先生驾驶车辆未确保安全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白女士死亡,应就其过错行为进行赔偿。

李先生拉顺风车却没有投保车上人员险,出了事故只能自行赔偿。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赔偿白女士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67万余元。


编辑: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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