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支持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金可

2019-09-20 21:16


城事

支持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设绿色通道;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根据本市医保、药品政策的调整及时更新用药目录;支持各类养老助残机构统一投保综合责任保险……

今天(9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提出以优化养老金融服务模式、建设“医养结合”、创新康复辅助器具产品供给的养老服务体系为方向,到2022年,形成产品多样、保障全面、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市场。使商业养老保险更好发挥社会基本养老保障的重要补充作用,成为个人和家庭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发展自助投保、网上保全、快速理赔等手段,开展养老、医疗、照护等领域的“一站式 ”结算服务。

实施意见在推动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创新方面,提出七条: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形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通过开展护理保险业务,带动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建立北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护理需求评估体系,推动完善分级护理标准。

鼓励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开发针对特殊群体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鼓励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发展满足长期养老需求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发展具有抵御通货膨胀风险功能的长期商业养老保险、生命周期型养老保险等产品,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养老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

支持探索针对特困、优抚、残疾、“空巢”家庭、无子女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障新模式,向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综合养老保障方案,提供涵盖人身意外、重大疾病、老年护理、住院津贴、医疗费用报销、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照护服务等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稳妥推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发展。

以租金养老、住房置换为导向,试点探索推动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完善本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政策制度和体系流程建设。

建立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会建设、民政民生、住房建设、产权管理、司法监管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商业银行、金融信托、融资租赁等相关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切实加强业务全流程风险管控。

在房地产交易、抵押登记和公证等办事机构,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设立绿色通道,优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率。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以老年人为主体的社会福利群体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针对老年人、残疾老年人、老年人家庭的需求增加社会福利核心群体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支持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老年人、残疾老年人等社会福利核心群体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参保率,让更多老年人享受更优质的美好生活。

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和积极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结合实际情况研究适当提高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的免税比例上限,研究推动优化涉税申报流程,实现保险行业与税务部门的信息直接交互,为投保和个税申报提供便利。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根据本市医保、药品政策的调整及时更新用药目录,开发适应性更强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积极推动在京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提升企业(职业)年金的补充覆盖作用。

鼓励各类型在京企事业单位建立企业(职业)年金制度,推动相关部门对在京企事业单位建立企业(职业)年金制度提供政策支持。

支持具备条件和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本市职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运营和基金管理,在基金托管、账户管理、投资管理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做好养老服务机构风险保障服务。

针对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养老服务机构延伸床位(家庭养老床位)、残疾老年人服务机构等养老服务机构经营风险特点,优化涵盖人身保障、雇主责任、场地意外、纠纷化解、医疗支持等的综合责任保险产品。

发挥财政政策扶持作用,支持各类养老助残机构统一投保综合责任保险,有效降低运营风险。

同时,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商业养老保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善商业养老保险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采购黑名单制度、违规机构和个人行业禁入制度。


编辑:蔡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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