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条例二审:规划便民设施得听居民意见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张楠

2019-09-20 09:08


城事

做决策、建设施,街道办事处都不再是“一言堂”,而要先听居民意见。而街乡“吹哨”后,拒不“报到”的部门,今后将有约束机制。今天(9月20日)上午进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

早在今年7月24日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有23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及1位列席人大代表对条例草案发表了审议意见。会后,又陆续征求了全市152个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并召开专题座谈会,赴市政务服务局、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实地考察,分别听取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部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意见。

条例草案二审稿都改了哪?来一起看看这些亮点。

亮点:做重大决策或规划便民设施得听取居民意见

无论是辖区的重大事项要做决策,还是打算规划便民服务设施,今后,可不再由街道办事处一家说了算,而得听听辖区居民和单位的意见。

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街道办事处应当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为民办事常态化、制度化,满足人民群众生活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安全性需求。作出涉及辖区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以及实施文化服务、便民服务设施相关规划过程中,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听取辖区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建议。

亮点:“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拟有约束机制

街道“吹哨”,有人不听怎么办?今后,听见“哨音”不行动的部门,可能会影响年度绩效考评的成绩。

条例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街道办事处应当坚持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在本街道党的工作委员会领导下,以到基层一线解决问题为导向,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等,围绕群众诉求、重点工作、综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反映集中、难以解决的事项,共同做好辖区服务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接受街道办事处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

不落实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拟将有约束机制。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对于在落实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中拒不履行职责的工作部门,街道办事处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工作部门落实责任情况进行调查、督办,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

亮点:不属于职责范围事项也应“先接”再分情况处理

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基层单位提出,草案规定了接诉即办机制,还应强调加强规范、分类办理,以便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在调研中,有的部门和基层单位提出,接诉即办的工作流程应当细化、具有可操作性。

为此,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本市依托市民服务热线,建立统一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健全完善接诉即办分类处置机制。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细化、落实接诉即办机制,及时回应、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

市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制定、完善接诉即办的工作流程和规范,以及激励、督查、考核机制。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接诉即办制度规范,细化、完善相关工作流程。

街道办事处对于居民和辖区单位直接反映或者通过市民服务热线、新闻媒体等途径反映的正当诉求,应当及时受理,沟通信息,了解情况,统筹协调。属于职责范围内能够直接办理的事项,应当按照时限要求办理。对于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区分三种情况分三项规定不同的处理方式。

其中,对于涉及多部门协同解决的事项,通过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方式办理;对于属于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有关部门移送办理;对于责任主体不明确的事项,或者经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仍无法解决的事项,应当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或者按照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程序办理。街道办事处应当将诉求处理情况向当事人及时反馈。

亮点:未经批准街道办事处可不承担政府部门下达的职责

过去,哪个政府部门都能给街道办事处“下任务”,花样繁多的任务,常常让街道苦不堪言。一些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提出,立法应当明确区政府可以赋予街道一定的职责。为此,在条例草案二审稿中提出,未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街道办事处不承担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达的其他职责。即使是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街道办事处需要承担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事项,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也应当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技术等保障,并明确事项办理的要求、标准和流程。

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街道的职责中增加国防兵役等方面的内容。为此,条例草案二审稿中新增了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的内容。同时提出,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市政府确定的职责清单,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并定期调整本区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

亮点:街道办事处也应“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

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市统一标准,建设和完善综合政务服务设施,设置综合办事窗口,集中办理各类直接面向居民和辖区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进在线政务服务,扩大公共服务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的范围。

此外,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草案规定的社区服务站内容比较原则,社区服务站的性质和任务不明确。为此,条例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社区服务站是直接服务居民的专业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应当推进社区服务站改革,扩大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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