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未成年人打赏!关口前移整治直播乱象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评论员 胡宇齐

2020-11-24 13:49 语音播报


锐评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对主播和用户实行“实名制”,明确未成年用户不得打赏,并对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

近年来,网络直播风生水起,“打赏”行为备受争议。平心而论,为喜欢的主播刷礼物甚至一掷千金,只要不违法律道德也属个人自由,但许多未成年人也参与其中,就不能听之任之了。一些“熊孩子”懵懵懂懂、缺乏自控,却偷拿家长手机点点戳戳,一下子就刷掉了家庭积蓄甚至医药费等等。看看这些新闻报道:“9岁女童打赏主播花光家里10万”“护士10岁儿子打赏主播10万元”“孙女玩手机游戏花光奶奶医药费”……未成年人高额打赏事件屡见不鲜,不断引发纠纷,舆论场上退回打赏的呼吁、重典治乱的声音越来越大。

诉诸法律,未成年人打赏显然该退。《民法总则》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最高法今年5月专门明确,人民法院应支持监护人诉求,返还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然而,在操作维权层面,让一众网络公司将“吃到嘴里的肉”吐出来并不容易。有的企业要求家长证明打赏行为是孩子所为,甚至要求出具视频;有的揪住“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部分”不放,在模糊地带做文章;还有的能拖则拖、拒不配合,让受损家庭苦不堪言。此番,广电总局直播新规关口前移,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防范”,从制度设计上避免了上述困境,体现出治理的精度与力度,值得点赞。

新规让人期待,而效果几何取决于执行。未成年人打赏形式虽新,折射的还是沉迷网络的老问题,对此实名认证、青少年模式、防沉迷系统等要求早已有之。但是,不少企业却有意无意简化要求、绕过限制,说是实名制,实则以第三方账号轻松登录;说是青少年模式,实则输入密码即可立马解除。脆弱的防范机制直接证明,直播平台、网络游戏等伸向未成年人的“捞金”之手,并未彻底收回,甚至有刻意逢迎、蓄意引诱之嫌。面对企业的逐利,要让“实名制”、打赏限额等要求落地生效,必然要求管理者进一步扎牢织密制度笼子,从严执行、查处违规,倒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守护孩子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更是家庭之中父母的本分。世界不可能退回到无网时代,反而还会涌现出更多让人眼前一亮的应用场景,培养起孩子良好的用网习惯、消费习惯的意义,显然不止于守住家庭“钱袋子”。这节至关重要的成长课,需要父母多花心思、做好榜样、身体力行,否则等到孩子沉迷网络之时,才是悔之晚矣。


编辑:胡宇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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