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中央财政采取了这些措施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任敏 刘欢

2020-04-10 15:44


时事

今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完善疫情期间困难群体的政策保障工作情况。

会上,财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王新祥介绍,疫情确实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此财政部积极采取两项措施,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第一,   进一步增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投入。去年中央财政一共安排下达了1472亿元,由地方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以及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今年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等方面的需要,财政部进一步增加了这项资金的预算规模,来支持各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第二,阶段性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为缓解疫情期间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财政部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按照规定,现有补贴的对象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以及领取失业金的人员,这次考虑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国务院决定,今年3至6月适当扩大对象范围,将上述人员一并纳入发放范围,并且将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一倍。

同时还明确,失业人员的相关支出,按照现行的政策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来列支,其余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由财政负担。中央财政按照东部地区补助30%,中部地区补助60%,西部地区补助80%的比例,对各地增支的部分予以支持。

为了支持各地尽快落实国务院的要求,中央财政近日就将下达剩余部分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以及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下一步,财政部将指导地方将相关补贴资金近期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编辑: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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