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新能源车企发生事故应12小时内上报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张楠

2019-10-10 11:28


时事

新能源车发生冒烟、起火事故,12小时内应报告事故信息,未及时报告或弄虚作假的新能源车企,将被公开通报并处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近日对外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的补充通知》。

该通知提出,生产者获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发生冒烟、起火事故的,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事故基本信息。如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则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报告。除了发生冒烟、起火事故之外,新能源汽车因车辆失控或意外加速等导致交通事故的,生产者也应限时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

新能源车发生事故后,要特别注意保护现场,保留证据。通知指出,生产者应保持车辆处于火灾事故救援后的状态,以便后续开展火灾原因分析和事故深度调查工作。不仅如此,生产者还应在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发生后,主动排查同型号、同批次或使用同样零部件的车辆是否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经排查,发现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生产者应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实施召回。

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将根据生产者事故信息报告情况,组织新能源汽车事故调查协作网的专家开展车辆火灾事故深度调查与分析、缺陷风险评估与判定等工作。根据事故调查和风险评估情况,还将启动缺陷调查,必要时向消费者发布风险预警。未按要求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或报告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生产者,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将向社会进行公开通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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