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乙管”后如何做好城乡社区服务保障?北京市民政局通知
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

2023-01-07 15:25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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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指导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加强城乡社区宣传动员

充分利用社区(村)大屏幕、宣传栏、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政策,自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工作目标调整为“保健康、防重症”。

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保持良好卫生环境,引导居(村)民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继续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安全人际距离等良好习惯,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特别是提高老年人群覆盖率。

积极引导居(村)民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轻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二、加强重点人群服务保障

充分发挥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作用,积极协助街道(乡镇)和卫生健康部门及时摸清老年人合并基础病、孕产妇、血透析和放化疗患者,以及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情况,重点掌握独居群体的底数及紧急联系人联络信息、疫苗接种等情况,及时更新工作台账,向重点人群发放联系服务卡,提供社区电话、家医热线、紧急就医电话等联络信息。

要关注重点人群中有就医送药、生活物资保障等需求的独居群体,建立“一对一”关爱帮扶和问询随访机制,指定专人用心用情做好服务保障。社区(村)要积极主动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感染高风险人群,提供药品、开展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协助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

社区(村)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服务对接机制,分级分类为重点人群提供就医便利,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及时发现、及时转运就医。

三、组织开展居(村)民自助互助

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照护、自我康复。积极动员邻里之间、单元门内居民增强邻里守望意识。

充分发挥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面作用,组织辖区单位、回社区报到党员、热心群众等各方力量带头为身边的困难群体积极开展物资代购、药品代买、上门探访、联系送医、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精神慰藉等邻里互帮互助和志愿服务活动。

四、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

各区要根据社区工作者招聘进展情况指导街道(乡镇)及时补充工作力量,合理安排调休倒休,保证社区工作人员必要的休息时间。统筹安排社区(村)值班值守,做好冬季防寒御寒保障。

及时掌握和帮助城乡社区工作者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及时了解社区(村)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耐心听取基层一线人员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减压释负工作,保障身心健康。要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应急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培养发展党员,调动工作积极性。

要大力宣传社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各类评优表彰范围,加大推荐表彰力度,适度提高年终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比例。

五、加强城乡社区值班值守

当前正值年末岁初,社区(村)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防止出现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现场来人无人接待等现象。

对前来办事和咨询的居民群众,要态度热情,用语规范文明,第一时间解答居民问题,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对需要向有关单位协调沟通的,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沟通协调解决或上报街道(乡镇)并做好回应和后续服务。

要提升社区(村)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风险隐患,确保城乡社区安全稳定,让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新年。


编辑: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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