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两家药店造成疫情传播危险,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

2021-12-27 20:22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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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昌平两家药店因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造成疫情传播危险而被曝光。记者了解到,这是《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施行后首次公布典型案例,将对严重违法失信者形成强有力震慑。

近期,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安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安全健康领域,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出重拳、下猛药,查办了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记者注意到,因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造成疫情传播危险,北京高远百康山水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北京高远百康祝您健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德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查明,确诊病例陈某某、刘某某曾到两家药店购药。两家药店销售药品时,未按照要求严格落实药店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未登记顾客身份信息,未要求扫码测温,未对购买退热、止咳、抗感染、治疗咽干咽痛类药品的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未将购买药品的信息上传至“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感冒退热类购药实名登记平台”,并登记其姓名、联系电话、住址、身份证号、购买药品名称和数量等信息,同时未询问了解用药人员有无发热、咳嗽、咽干咽痛、腹泻、乏力等症状,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无接触过密接人员等信息。

自《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于今年9月1日施行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领域,针对市场秩序中顽瘴痼疾出重拳、下猛药,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截至目前,已将百余户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并将在市场或行业准入、任职资格、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实施限制和禁入。让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付出沉重代价,达到曝光一个案例、警示一批违法失信企业、净化一个监管领域的目的,实现立规矩、儆效尤的效果,助推“良币驱逐劣币”正向循环。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用足用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等信用监管工具,支持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定期选取部分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不断强化震慑效果。让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精准发力,着力解决群众痛点、治理难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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