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财务总监、医生串通骗医保,检察机关抗诉重新定罪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2021-10-26 18:13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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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7起检察机关依法追诉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有的涉及诈骗医保基金犯罪;有的涉及骗取失业保险金犯罪;有的涉及利用期货交易平台实施的新型诈骗犯罪。最高检表示,将打击诈骗犯罪案件作为下一步重点工作来抓。

检察机关通报的杨某某、黎某等3人诈骗医保基金案中,杨某某于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期间,担任四川省德阳市什邡某医院院长,分管财务工作;黎某担任医院财务总监,分管医疗保险工作,协助分管财务工作;郝某某担任医院出纳、医生。

检察官介绍,杨某某在召开全院大会时,向全院医务人员暗示通过医生虚开处方、虚增住院天数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随后,医院医生以虚开处方、虚增住院天数等方式,由护士录入检查及治疗项目,再由药房录入虚开药品数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其中,黎某负责具体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账务整理、报账等事务,郝某某配合支出、使用被骗医疗保险基金。

骗取的资金用于支出医院的招待费、差旅费、员工工资等。经司法会计鉴定,该医院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通过上述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共计176万余元。至2017年10月12日,医院已全额退回上述医疗保险基金。

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但法院一审认定三人犯合同诈骗罪,且系单位犯罪,对三名被告人处以缓刑。

随后,检察机关以一审判决定罪错误、量刑畸轻为由,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最终,法院二审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抗诉意见,撤销一审判决,认定三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郝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最高检指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民营医院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社会保障管理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切身利益,依法应予以严惩。本案,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抗诉纠正一审法院错误裁判,促进了法律正确适用,有利于司法机关严厉惩治骗取医保犯罪活动,有助于警示和预防此类犯罪发生,在全社会形成防骗反骗的良好环境。此外,检察机关还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全面实行医疗费用智能审核,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面资格复查、建立定期复审制度,对医疗机构关键岗位和人员及医疗从业人员开展医保基础知识、法律政策和职业道德等培训,夯实医保基金管理基础,促进了医疗领域社会治理,使医药行业监管得到进一步规范。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受案情况看,诈骗犯罪仍属常见高发犯罪,且上升幅度较大。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25783件940036人,其中诈骗案件为57594件92514人,诈骗案件占受理总数的9.2%、9.84%,同比上升14.72%、5.2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02156件1693233人,其中诈骗案件为63182件110152人,分别占比5.26%和6.51%,同比上升13.24%、7.16%。

“下一步,我们将打击诈骗犯罪案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依法惩治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打击诈骗犯罪的整体合力,注重延伸检察职能,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负责人表示。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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