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88元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李如意

2021-04-06 10:07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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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并于当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

白皮书介绍,经过脱贫攻坚战,贫困人口的收入和福利水平大幅提高,“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条件明显改善,既满足了基本生存需要,也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脱贫攻坚的阳光照耀到每一个角落,贫困群众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

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持续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6079元增长到2020年的12588元,年均增长11.6%,增长持续快于全国农村,增速比全国农村高2.3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占比逐年上升,转移性收入占比逐年下降,自主增收脱贫能力稳步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效显著,2016年至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三个多民族省份贫困人口累计减少1560万人。28个人口较少民族全部实现整族脱贫,一些新中国成立后“一步跨千年”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直过民族”,又实现了从贫穷落后到全面小康的第二次历史性跨越。


编辑:李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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