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监管局:“四无”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

2021-01-06 11:52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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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今天上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出“进口冷链食品(肉类、水产品)防疫小贴士”,提醒商家,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包装或柜台明显处一一对应加贴“北京冷链”二维码,同时配备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引导顾客挑选时避免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


编辑:谢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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