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的看上我的车”!河北的哥运毒进京,微信记录成罪证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2020-11-25 14:44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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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囊是传统的民间工艺品,深得人们喜爱,但是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香囊便于携带的特点,硬是把寓意美好的香囊做成了危害社会的“毒囊”。记者从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获悉,一名出租车司机就为了挣点车费甘愿冒险帮毒贩传递这样的“毒囊”,近日被顺义区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被判刑的还有两名毒贩。

靳某是河北某出租车公司的一名司机。今年5月初,靳某在一次跑车拉客时认识了乘客张某,为了增加自己的业务量,靳某添加了张某的微信。

刚开始,靳某并不知道张某贩卖毒品,只知道他的行为比较“神秘”。比如,张某经常让靳某帮忙带粉红色“香囊”给北京的朋友,偶尔也会让带钥匙、玩具枪等小物件。

靳某需要去指定地点自取物品,位置较隐蔽,时间一般是在晚上,每次都很着急。收货人的行为也很怪异,有几次是给同一个人送东西。“对方声音沙哑、面容憔悴,看着像个吸毒的。”

几次过后,靳某便已觉察到自己帮忙运送的东西是毒品。有一次他还在微信里跟朋友说:“每次都是空车去空车回的,肯定是贩毒的看上我的车了,每次都吓我一身冷汗……”

尽管心知肚明,但是靳某并未点破。为了挣点车费,靳某甘愿冒险,对于张某的招呼,几乎有求必应。

今年5月17日17时许,张某让靳某驾驶出租车带3包冰毒(共计2.06克)到顺义某地路边交给石某。当晚,石某向他人加价转售该毒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事后,靳某主动投案,并协助警方抓获张某。民警从张某位于河北省的住处起获冰毒4.41克。

“我不知道香囊里装的是什么东西,也没有打开看过,我就是为了赚点车费。”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靳某一开始并不认罪,还反复强调自己不知道运输的是毒品。

针对这一情况,检察官引导办案民警补充调取了靳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并对一些细节进行了补证,完善了证据链条。同时对靳某摆事实、讲法律、明利害,最终促使靳某自愿认罪认罚。

鉴于靳某具有自首、立功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今年10月10日,顺义区法院以运输毒品罪从轻判处靳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张某、石某则被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罚金1.8万元和有期徒刑1年2个月、罚金1.2万元不等。同时,没收三人违法所得。

检察官提醒,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事处罚。靳某的经历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特别是从事运营的出租车、网约车司机,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参与异常的运输行为,切莫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另外,发现毒品犯罪分子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还可以获得奖励。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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