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频频上网络视频的当 山寨明星违规应追责
北京晚报 | 记者 魏婧 宋溪

2020-10-26 15:46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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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老年女性因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了经后期制作、冒充明星“靳东”的视频,不仅为直播间消费,还要离家与“靳东”私奔。

该老年女性不如意的日常生活与情感世界,或许是她轻信旁人的一大因素。但对不少信奉眼见为实的中老年用户而言,面对用明星名人形象做画面、配上声音制作而成的视频,以及信誓旦旦表示互相关注涨粉、点赞就送礼物等各类吸引流量的手段,想要明辨套路迷局,却也没那么容易。

套路大揭秘

视频处处藏玄机

套路:山寨名人

“假靳东”事件并非孤例,事实上,在多家短视频平台搜索框内输入明星姓名,都会出来一长串相关账号。通常做法是在姓名前或后,添加字母数字,或者爱心彩虹等图标以通过注册,且无一例外均使用明星照片作为头像。

这些账号有的会标注是粉丝专门搬运偶像作品片段、日常花絮所用,有的则不作说明,通过剪辑明星图片、视频、声音,营造出“发布者就是明星本人”的效果。

“大家好,我是蔡国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给我点个小心心。”一个山寨版蔡国庆账号,仅发布两条视频,就积累了4000余粉丝,收获近2万个赞。“老师你好,你人帅歌唱得好听”“老师你还是那么帅,三百六十五个祝福送给你”……虽然评论中也出现了“真的假的”等个别质疑,但早已被淹没在几百条热情洋溢的留言当中。记者随机点入三位欣喜留言的粉丝页面,发现她们均为女性,年纪应在40岁以上,视频中记录着自己买菜、乘车等日常生活。

“天王”刘德华也是山寨热门,某平台一个“刘德华”前加字母的短视频账号,已拥有6.6万粉丝,收获近40万个赞。一条刘德华站在白墙前唱歌的视频下方,有评论称如果此号不是刘德华本人,应该明确标出。但大部分粉丝显然并不关心,而是直接对“偶像”倾吐心声:“这两天一直重温赌神、赌侠和追龙,您是我们70后心中永远的男神!”

套路:抱团涨粉

无论在视频封面、主页介绍,还是昵称之中,有一类账号总是将“互相关注、互相涨粉”加以重点强调,营造出“你帮我,我帮你,大家抱团齐涨粉”的氛围。

记者随机选取3个看似“诚意满满”的账号加了关注,其中一个账号甚至在每条视频封面均打出“关注和点赞必定回复,诚意互相帮助涨粉”的承诺,但始终没有收获任何账号的回报关注。

细看这类账号,就会发现其中端倪——它们一大共同特点是粉丝量远大于关注量,有的甚至达到十几倍甚至上百倍的差距。可见所谓互相关注、点赞、涨粉等文字游戏,不过是吸引眼球的花招。

套路:发钱送礼

还有一种骗粉账号,则多将头像设置为红色背景,上面大大的一个“抢”或“关注领取”“点击领取”字样。至于抢什么、领取什么不重要,只要能够诱惑用户点击就可以了。

“大家点一下关注,也可以点赞评论我的作品,发红包福利会收到通知且优先抢到”“粉丝达到十万时,每天发粉丝礼品礼包”……有些账号在介绍中,会直白写出所谓“福利”,当然,这些也只是空头支票而已。

此外,一些平台会不定期举办有条件的领取红包活动,有账号会直接将昵称设置为“点击自动领取”“+自动领取”等。对规则不熟悉的用户,会误认为只要简单关注即可,账号从而达到“浑水摸鱼”涨粉丝的目的。

流量能变现

一个粉丝值一元

挖空心思骗取关注度,费尽力气增长粉丝数,忙活了半天,账号经营者图啥呢?DCCI互联网研究院院长、知名互联网学者刘兴亮一语道破,它们最后导向的结果还是要实现变现,获取实在的经济利益。

刘兴亮介绍,目前短视频流量后续变现主要有三种渠道。“一为做广告,分软性广告、硬性广告。软性广告大意即视频本身在分享生活或其他与产品无关的内容,顺便‘提上一嘴’相关产品;硬性广告则与传统直白的宣传销售无异。二为直播带货,即直接向粉丝推销商品。三为引导流量,不只是给商家店铺引导流量,还可以给别人涨粉、推广网站等等,总之是做互联网的流量生意。”

除了亲自使用,当囤积了一定粉丝数量后,也有相当账号会直接进行出售。“购买者拿去做什么呢?基本上还是上面提到的那些事情。”刘兴亮告诉记者,据他了解有知名平台上经营得较好的账号,十几万的粉丝甚至能卖到十几万元,几乎等同于一个粉丝一元钱。“要看具体平台,情况不一样。不过这几年整体而言粉丝比较贵,过去粉丝价格没有这么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们的每个点击都是值钱的。”

在上海社科院互联网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资深互联网专家李易看来,互联网历经多年发展,但流量变现的核心在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从开始的网站,到微博大V、微信公号,乃至短视频平台等等,只要技术上显示获得的流量很大,就不会缺乏买家。除了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各类商业行为外,也不排除买家购买、使用已具一定数量粉丝的账号来从事与黄、赌、毒有关的互联网黑色产业行为。

此外,李易认为,如今AI技术使用有些泛滥,给一个人换脸换声音,似乎不需要高科技,而是很轻松、低成本就能够实现。“像以前就出现过将明星或知名人物的头换到色情画面之中的情况。如果冒充明星的视频制作较为精细,用以欺骗辨别能力较差的人群,例如孩子、老人,很可能他们就会觉得是真的,是明星在和我说话、交流。这是存在问题的,某种程度上应该做一些管控。”

违规应追责

山寨明星涉侵权

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互联网法律服务律师姚克枫介绍,短视频账号经营者如未获相关方同意,剪辑音视频去“山寨”明星,是存在侵权行为的。“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姓名权,以及一些其他权利。例如社会公众对明星的观感、认知等,类似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荣誉权。”

此外,还有一些账号经营者假冒公众人物,编造不实言论,除了损害明星名人利益,也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例如所谓哪个名人说的话、某某人发表的观点……发布虚假的社会信息等等,间接对社会管理秩序产生影响。被侵权者有独立维权的权利,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也可以对账号经营者进行处罚。”

对于囤积粉丝后将账号出售,姚克枫表示,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短视频账号买卖属于违法行为。“看具体平台的用户协议,如果平台禁止就不允许,因为平台和经营者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如果平台对此没有规定,买卖行为就是允许的。”当然,如果账号买卖后从事诈骗,或发布违规内容等,依然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平台是否有义务对山寨名人等引流套路进行前期监管?姚克枫认为难度比较大。“平台只具有初步审核义务,例如不可发布反动色情暴力等内容,不涉及这些违规内容的话,平台是不会去干涉的。很多平台也没有要求实名制,无法确定账号到底是不是本人。目前大部分还是依靠个体维权,比如权利人发函,要求平台将盗用其名义发布的内容撤下。”

虽不筛查“假名人”,但平台上对真名人往往会给予“V”等认证标志,也会在疑似山寨账号页面提示“以下可能存在异常账号,请注意你的账号和财产安全”,用户可多留意这些细节。


编辑:高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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