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3 15:12
2020年8月13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此前报道
天津一犯罪嫌疑人持刀行凶,致路人一死一伤
编辑:高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