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疾控发布指引: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职工不要带病上班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贾晓宏

2020-08-1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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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疾控中心近日发布了办公场所日常防疫指引。依据指引,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特别是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职工,应及时就医,不要带病上班。办公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要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和政府发布的相关信息,制定灵活的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方案,完善和细化各类防控措施。建立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健康状况时,不得要求其带病上班,劝其及时就医。

具体指引内容如下:

1.职工

(1)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特别是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应及时就医,不要带病上班。

(2)熟知新冠肺炎等传染病各项预防措施,遵守有关规定。

(3)注意手卫生,清洁双手前不要触碰口、眼、鼻。接触公用物品或其他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以及饮食前后必须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

(4)遵循呼吸卫生/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5)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6)做好职业防护,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服清洁卫生,勤洗手。

2.经营管理人员

(1)建立主体责任制,明确办公场所各单位各部门具体职责。

(2)建立租(用)户名录清单,包括单位(部门)名称、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建立楼宇、院落出入口常态化管控措施。

(3)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和政府发布的相关信息,制定灵活的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方案,完善和细化各类防控措施。

(4)建立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健康状况时,不得要求其带病上班,劝其及时就医。

(5)保持办公场所空气流通。通风时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厢式电梯换气扇和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6)在洗手处为职工提供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洗手间保持清洁干爽。

(7)保持清洁卫生,对职工接触较多的桌(台)面、电脑、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8)在办公场所公共区域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以及相关健康提示,利用显示屏等做好健康宣教工作,提高职工防控意识和能力。

(9)准备适量的口罩、体温计、碘伏等卫生防护用品,提供给身体不适的职工使用,并协助其及时就医。


编辑:徐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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