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监禁6周,香港3人违反强制检疫令被判刑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北京日报客户端特派香港报道组

2020-07-14 20:37


热点

刚刚,香港特区政府官网发布通报称,3名人士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规例》),今天被裁判法院分别判处即时监禁7日、四星期及六星期。

通报称,第一例个案涉及一名44岁男子,他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规定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天。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解释及未获授权人员许可下的情况下,离开其检疫地点,并于3月5日在深圳湾管制站被入境事务处职员截获。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7日。

第二例个案涉及一名47岁女子,她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规定她必须在检疫令上自行申报并列明的住址接受强制检疫14天。该名女子其后被揭发于4月16日在深圳湾管制站从内地返港时,向一名获授权人员提供虚假住址作检疫地点。她被控违反《规例》第9条,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四星期。

第三例个案涉及一名27岁女子,她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规定她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天。其后执法人员于5月27日在牛池湾发现该名女子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无合理解释及未获授权人员许可下,离开其检疫地点并脱下手环。她被控两项违反《规例》第8(1)、8(4)及8(5)条,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就两项罪行被判处即时监禁六星期,同期执行。

通报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的信息,违反《规例》属刑事罪行,港府对违反《规例》的人绝不容忍。截至今日,共有33人已被法庭定罪,判监禁最多三个月或罚款港币一万元。


编辑:高晨晨


打开APP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