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三罢”、设路障、藏汽油弹,香港21岁女生被判监禁一年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北京日报客户端特派香港报道组

2020-06-0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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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三罢”行动,在公路上设栏杆堵路、还藏有汽油弹……香港一名21岁的女大专生去年11月11日被警方拘捕。昨天,案件在粉岭裁判法院再讯,该女生承认藏有攻击性武器及在公共场所造成阻碍两项控罪,最终被判监禁12个月。

粉岭法院

庭审现场,辩方律师引用被告亲手写的求情信称,被告已被还柙7个月剥夺自由,想到当时自己的冲动行为便十分后悔。更明白暴力不能解决问题,日后做任何事前都会考虑后果,不会再冲动行事。此外,律师称被告目前正努力完成学业,希望将来为社会做贡献,希望法庭采取较低的量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则认为,被告身上藏有3个汽油弹和4个打火机,一旦在现场使用,将对公众造成危险,罪责不轻,所以将量刑起点定为21个月。在公众场所造成阻碍罪则判6个星期监禁。考虑到被告认罪及求情,扣减部分刑期,两项刑期同期执行,最终判监禁12个月。

案件资料显示,去年11月11日,煽暴派发起 “三罢”行动,企图瘫痪城市。大批示威者在香港多区聚集及堵路,警方共拘捕309人。当日上午6时20分许,警方经过大埔公路时发现被告正向路面放置3个栏杆堵路。警方上前截查,又在被告身上搜出3个汽油弹及4个打火机。另有一名20岁的香港大学学生当时也在现场设置路障,警方上前询问时,遭该生攻击,一名警员的左颈擦伤。该名学生否认控罪,案件将押后至7月27日审理,届时将传召3名证人,包括一名医生。

去年11月,暴徒发起“三罢行动”,在红磡隧道路口设置路障堵路,导致车辆无法通行。

香港警方今日在社交媒体发文重申,堵路行为危害他人安全,任何人如无合法权限或解释,留下物品并对公众场所的人或车辆造成阻碍、不便或危害,可处罚款5000港币或监禁3个月。此外,任何人如无合理解释,在公众场所携带攻击性武器,最高可判处监禁3年。


编辑: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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